早年,美军协防台湾,有一阵子军中掀起一股学习英文的热潮。
预官小陈刚下部队不久,一些老士官打听到小陈的英文程度顶呱呱,便纷纷拜托小陈开班授课。小陈勉为其难答应‧
要教英文,当燃需要先从英文字母教起。问题来了,这群「学生」毕竟已经上了年纪,脑袋不比以前灵光;要如何才能记得住一大堆该死的英文字母呢?有人想到一个 「绝招」,那就是把英文字母拿来和日常生活中联想在一块儿,帮助记忆,果然有效。
于是,英文字母『A』记成「斗笠」、字母『D』记成「怀孕了」、字母『M』记成「一座山 」、字母『O』记成『馒头』、字母『Y 』记成「弹弓」、字母『S』记成「
蚊香」、因此,字母『P』被记成是「
国旗」、字母『Q』则变成「
蝌蚪」了!……
【心得感想】有人说,中国人英文程度最好的有三个半:一个是前清遗老「辜鸿铭」先生、另一个是前外交界前辈「叶公超」先生、还有一位,是以英文写作的「林语堂」先生;至于剩下的半个嘛,据说是──「孙大炮」先生是也〈照片被印在钞票上的那一位、也就是说甘愿把国家元首宝座让贤的那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