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8/04/09 12:00
行政院會今天上午通過「國營事業管理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為推動國營事業人員法制化作業,
明定國營事業人員進用應以「公開甄試」的方法行之,在台電人事爆發爭議之際,相關修正特別引人關注,這項修正案仍須送立法院審議。(黃悅嬌報導)
政府以國營事業官位為酬庸、安插人事,長期為外界垢病,此時又逢台電人事爆發買官送賄疑雲風暴,行政院會上午通過國營事業管理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針對人員管理法制化的相關規定,格外引人注目,行政院長張俊雄說,未來國營事業人員的進用必須以公開甄試方式進行。
此外,因應國營事業配合政府穩定物價政策,未能調高價格,足額反應成本,造成營運虧損,未來發行公司債,卻受到公司法限制,造成籌借資金困難,影響推動重大投資計畫,透過這次國營事業管理法第十五條的修正,國營事業經政府核准後,得發行公司債,不受公司法的相關限制。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9/1/wy5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