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35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jef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3 鮮花 x49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稅務][台灣] 節稅新手法/分散年度所得 不當人頭
今年講個人節稅,第一個要提的是未上市櫃、興櫃股票等交易的規畫,這項所得算是個人最低稅負的課稅大宗,最低稅負的稅率是20%。如果即將上市櫃或興櫃,等上市櫃或興櫃後再賣股,證券交易所得仍然免稅;不然,大額交易之前,最好先請教會計師。稅捐機關能輕易掌握所有相關交易資料,這項所得是逃不掉的。

第二個要提的是個人的海外所得,今年起納入個人最低稅負課稅,明年報稅時就要申報,但現在就得規畫或準備。事實上,不少有錢人去年以前就已深入了解相關規定並做安排。

再來談一些其他的節稅原則:

一、檢視扣繳憑單,趁機追蹤財產。有些配息可能因為地址弄錯,沒有寄到,被退回,納稅人根本不知道有這筆收入,但公司有發出股息,一定會依規定申報扣繳,可以循扣繳憑單資料,找回股息。以前沒有集保時,以為股票已經賣了,不知道還有配股沒有領,扣繳憑單常提醒納稅人這檔事。

有事業的人會開很多銀行帳戶,有些帳戶是基於捧場、銀行員拉客戶下開的,開了之後,連自己都忘了有這個存摺,銀行利息的扣繳憑單可以提醒在那個銀行還有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10-04-28 11:1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168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