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55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笑笑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發文大師獎
頭銜: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7 鮮花 x52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哈啦] 音樂仲團和警廣著作權大戰 對簿公堂
公營電台警廣遭到中華民國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MUST提告,因為MUST提高音樂授權的價碼,一年57萬,經雙方協調MUST同意降低至53萬,但警廣仍無法負擔這筆龐大的費用,警廣副總台長鍾國城表示,從民國88年的33萬,到現在的53萬,漲幅已經超過6成,但公務機關的預算卻是年年刪減,因此付不出這麼大筆的音樂播放費用,現在只好先用MUST授權以外的歌曲,並等待法院判決。(劉映蘭報導)

上個月起警廣工程部晚間都燈火通明,因為警廣的工程師正在把6萬多首歌曲「隱藏」起來,不能讓主持人播放。原來是中華民國音樂著作權仲介協會MUST,因為不滿警廣不肯支付53萬的歌曲授權費,因而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

不過警廣副總台長鍾國城表示,當初MUST要求以節目製播費的1%作為支付費,但因為警廣沒有這筆預算款項,雙方簽約支付一年22萬,但後來MUST逐年調高,到95年時一年33萬,去年更一口氣叫價57萬,經協調後MUST同意降低到53萬,但警廣仍然覺得太高,付不出來,「仲團成立後他們要求我們就開始付錢,從來沒有不付錢,沒有這個意圖要去侵犯著作權。」

鍾國城並指出,類似性質的公營電台一年大約付給MUST10萬,但警廣卻要支付別的電台好幾倍的價錢,並不合理,目前已經將去年支付的33萬提存法院,也從7月起不使用MUST所屬的6萬多首歌曲,而警廣的音樂庫現在大約剩下1萬多首可用的歌曲。

轉貼自 http://news.sina.com.tw/arti.../553284.html

雖然這則新聞有一個月了,不過因為出門都聽警廣,所以就上網查了一下,沒想到台灣最大的警察電台會被告...
真的是蠻無言的..


表情



每天大笑三聲,可以讓你更長壽哦...^^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8-08-29 16:07 |
Cora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頭銜:o(‧""‧)o      o(‧""‧)o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40 鮮花 x386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樣以後聽警廣就聽不到多首好聽歌曲了!
雖說著作權這點要正視,但以這樣的事情對簿公堂,
確實 表情

希望事情可以順利解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 | Posted:2008-08-29 21:05 |
wgby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23 鮮花 x432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其實對唱片公司也沒多少錢..

這算因小失大吧..

畢竟打歌就不止55萬了..

又不是營利事業.. 表情


我~要恢復哪年齡時期的我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8-29 21:31 |
笑笑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發文大師獎
頭銜: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7 鮮花 x52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總覺得唱片公司這是殺雞取卵的做法..得不償失

很多時候電台與唱片公司是魚幫水、水幫魚的關係

這樣是不是以後歌手發片,要到電台播,要付打歌費,歌手上電台,要付廣告費.. 表情


每天大笑三聲,可以讓你更長壽哦...^^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8-08-30 09:03 |
Rac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4 鮮花 x26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之前開車聽警廣就公布說
因為沒有預算可以支付給對方
以後只播授權規定外的老歌等
難道這樣也不行嗎?
我不播你要錢的歌也不行嗎?
說實在的, 個人認為這種公共福利的電台,
沒有營利收入
聽眾群又相當廣大,
播他們的歌, 幫助他們拓展市場
沒有跟他們要求廣告費就不錯了
支持警廣, 不播他們的歌
身為警廣的聽眾, 聽不聽的到歌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 我在路途中, 可以得到最好的資訊


在風中飄搖的感情 花樣的女子
不安定的壞感覺 是我心中強烈的痛
愛上別人 為難自己 愛為什麼總是傷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08-31 17:24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283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