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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什麼是形式法律?? 什麼是實質法律??? 有何不同??? 可以舉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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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on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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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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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請問什麼是形式法律?? 什麼是實質法律??? 有何不同??? 可以舉例嗎???
請問什麼是形式法律?? 什麼是實質法律??? 有何不同??? 可以舉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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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主]
From:臺灣凱擘 |
Posted:
2009-07-28 10:34 |
m30186
級別: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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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知道+1
請給我花以示鼓厲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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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9-07-28 13:14 |
etantin
級別:
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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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行為之抽象及一般性的規範可稱為實質意義之法律,此類規範如經國家立法機關依法定程序制定為條文
並申國家元首公布施行者,則屬兼具實質及形式意義的法律,憲法第一七零條:「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
總統公布的法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條,法、律、條例、通則均著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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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9-07-29 12:48 |
Ting-ting
級別: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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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式意義之法律
1、一定之名稱;
2、立法院制定通過;
3、總統公布。
實務規定:
《憲 法》第 170 條 (法律之意義)
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2 條 (法律之名稱)
法律得定名為法、律、條例或通則。
第 4 條 (法律之制定)
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實質意義的法律
1、具備條文規範;
2、無牴觸上位規範;
3、內容為應以法律定之事項。
《憲 法》第 171 條 (法律之位階性 (一) )
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
第 172 條 (法律之位階性 (二) )
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5 條 (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
左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一 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二 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三 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
四 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
第 6 條 (禁止以命令規定之事項)
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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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09-07-29 16:36 |
jesscomemall
級別: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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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 專業~~ 太猛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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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
From:臺灣 |
Posted:
2009-07-31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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