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379 個閱讀者
04:00 ~ 4:30 資料庫備份中,需等較久的時間,請耐心等候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bnmbnm246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2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考情資訊] 外語口試規則修正 增越語及印尼語
外語口試規則修正 增越語及印尼語
【原文轉自:聯合報 / 記者曹以會/台北報導】 更新日期: 2013/4/15 上午 06:52:06
考試院院會日前通過外語口試規則修正,除了增加越南語及印尼語之外,外語口試將可以採「外語個別口試」與「外語集體口試」的方式進行,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表示,這次修正是為了落實外語口試程序及評分標準化,提升外語口試的信度及效度。

考選部表示,由於移民行政人員特考及導遊考試,對外國語文有特殊的需求;因此增列越南語及印尼語兩項外國語言。同時,為了強化口試選才的彈性,外語口試方式增列,得併採外語個別口試與外語集體口試。

外語口試規則修正,也增列外語個別口試、外語集體口試時,每組外語口試委員以2至5人為原則,各項外語口試評分項目及配分,除了要請用人機關提供與職缺相當的職務說明供參考外,還可以依核心工作能力,視考試等級、類科變更,變更的評分項目及配分,要公告並通知考生。

考選部指出,新制規定,外語集體口試時,可以分梯次舉行,考生要依所排定的梯次時間參加口試,逾時不得入場,口試成績並以零分計算。而為了讓評分標準具有客觀性及公正性,口試成績未滿60分者,應加註理由,以維護應考人權益。

考選部表示,為了因應外語口試流程結構化的目標,增列外語集體口試同組應考人,按入場證號碼順序回答外語口試委員的問題,必要時,外語口試委員,可以指定同組其他考生提出評論,並由該考生回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4-16 13:5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2142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