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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资讯] 非军职报考军法官 后年开放
【联合报╱记者张锦弘/台北报导】
军法官拟开放32岁以下、不具军官身分的大专法律相关科系毕业生报考,以提升军法官及军事审判素质,但因国防部要拟各项配套措施,考试院会决议,取消明年的军法官考试,延到后年举办。
今年军法官考试,开缺10人,只有66人到考,笔试预计10月30日放榜,12月8日口试。
明年军法官考试,原本已列入考选部的考试计画表,并在首页公告,预定明年9月7-9日举行,但考选部长董保城说,因国防部为配合军法官考选新制,加上未来拟采募兵制,为完备各项配套措施,避免运作窒碍,才决定延到103年举办。
考选部表示,军法官是依「军事审判法」委托考试院举办的考试,非公职考试,限45岁以下现役军官,或退伍未逾3年的后备役军官报考(上尉限35岁以下,中、少尉30岁以下)。
不过,军法官属于军职,不具公务员身分,也不能转任公职,且录取后要依规定入营受训;待遇、薪水也不像起薪近10万元的法官那么好,且非终身职。
相较于每年7000多人报考、录取率只约1%的司法官考试,不满百人报考、录取率1成多的军法官考试,竞争不是很激烈。
考选部研议,未来军法官开放非军职者报考的学历,限大专法律、政治、行政各所、系、科毕业;或所修课程与应试专业科目有2科以上相同,每科至少2学分以上的大专毕业生。
目前军法官考试分笔试、口试。笔试考普通科目中华民国宪法、国文,专业科目考民法、刑法、陆海空军刑法、刑事诉讼法、军事审判法、刑事政策。
未来军法官考试的普通科目研议加考行政法,和中华民国宪法合并为一科;专业科目则加考武装冲突法,另将刑事诉讼法、刑事政策并为一科。
根据军法官考试规则,后备役军官录取军法官,接获录取通知起2个月内要办妥志愿入营手续,再向国防部报到受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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