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最近瀏覽-
»
生活休閒
休閒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國考&法律
生活醫學
運動體育
單車討論
釣魚討論
旅遊討論
天文觀星
攝影分享
圖片分享
數位影視
笑話集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解惑專區
»
[民法]文意解釋--公同共有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7768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竹林中
級別:
路人甲
x1
x31
分享:
▼
x
0
[民法]文意解釋--公同共有
請問
繼承遺產為公同共有,可是不是有應繼分,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x
0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8-04 23:29 |
novia
級別:
路人甲
x0
x14
分享:
▲
▼
後代繼承財產(除有遺囑外)由其繼承人選擇繼承方式,依法令規定有下列幾種方式:
一.分割繼承:由全體繼承人自行協議.
二.應繼分繼承:繼承人如無另行協議時,依民法規定之應繼分,各繼承人可分配取得每筆財產之持分,每筆財產所有繼承人均有分得,且有清楚每繼承人之權利持分。
三.公同共有繼承:
1.繼承人如果只有一人時,被繼承人之遺產,自為該一人全部繼承
2.若有數人時,依民法第1151條規定,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亦即是於繼承登記前,遺產全部為各繼承人所公同共有.
3.土地登記規則第二十九條規定,合法繼承人為二人以上,其中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為公同共有之登記。登記機關於登記完畢後,應將登記結果通知他繼承人。準此,若以公同共有方式繼承登記,則無持分之表示.
綜合上述
(1)公同共有繼承係於尚未協議分割繼承前
(2)公同共有繼承的意思是....所有繼承人不分比例的共同擁有遺產...所以....
在登記上不會出現繼承的持分
(3)其中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時.才登記為公同共有繼承.
(4)如果是公同共有,是不是要賣一塊土地房子需要每一位同意....
答:是的,當然需要每一位同意,但繼承人得於辦理公同共有繼承後,得隨時由全體繼承人再會同辦理分割遺產.
所以....
公同共有是大家一同擁有,任何買賣處分其他之權利行使,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分別共有則是其應有部分很明確,共有人得隨時自由處分自己所持分的部分,不需要全體共有人同意!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x
2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8-05 08:21 |
竹林中
級別:
路人甲
x1
x31
分享:
▲
▼
[quote]
下面是引用 novia 於 2010-08-05 08:21 發表的:
後代繼承財產(除有遺囑外)由其繼承人選擇繼承方式,依法令規定有下列幾種方式:
一.分割繼承:由全體繼承人自行協議.
二.應繼分繼承:繼承人如無另行協議時,依民法規定之應繼分,各繼承人可分配取得每筆財產之持分,每筆財產所有繼承人均有分得,且有清楚每繼承人之權利持分。
三.公同共有繼承:
您好,再次請問,
如果公同共有,要開始分割了,那麼是以民法應繼分繼還是自行協議,或是兩者皆可? 謝謝
x
0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8-25 23:23 |
novia
級別:
路人甲
x0
x14
分享:
▲
▼
被繼承人死後,繼承人為當然繼承
所以這時候是處於「公同共有」的狀態
(繼承→公同共有登記繼承→公同共有登記→協議→分割→分割登記→裁判)
繼承...分為公同共有繼承及分割協議繼承
應繼份是繼承人在繼承案件中應為繼承的比例...會隨繼承人組成不同而有不同
公同共有繼承的意思是....所有繼承人不分比例的共同擁有遺產...所以....
在登記上不會出現繼承持分
『公同共有』是沒有應有部分
如果你要有應有部分
要辦理「分割」
分割有「協議分割」與「裁判分割」
分割的分配方式又分成數種
1. 對物實際做分割,像1塊土地分割成6塊
2. 不變更物,如房子從公同共有,分割成6個人每人1/6
但房子的外觀什麼都沒更動,只是變更權利範圍的登記而已
3. 把物拿去拍賣,每個人分1/6的錢
如果分割沒辦法達成協議
就是訴請裁判分割
但裁判分割就是照應繼分比例
因此就是每人1/6
公同共有沒有應有部分(俗稱的持分),
公同共有各共有人之間並沒有登記應有部分為多少,因此對於共有物之處理除法律有規定或契約有約定,公同共有物之處分及其他之權利行使,必須徵得全體公同共有人之同意。
x
1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8-26 08:36 |
novia
級別:
路人甲
x0
x14
分享:
▲
▼
公同共有要如何分割只要各共有人達成協議都是可以的!
以上解釋如有錯誤,請各位大大不吝指正
感恩!!
x
1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10-08-26 08:41 |
皇甫瓏
級別:
小人物
x0
x38
分享:
▲
thanks novia sister ans,wonderful..........
yamasaki
x
0
[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1-03-17 14:14 |
MyChat 數位男女
»
解惑專區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244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