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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下列何者釋憲機關可自行認定重大瑕疵,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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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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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請問下列何者釋憲機關可自行認定重大瑕疵,HELP!
釋字342,立法程序有明顯重大暇疵,釋憲機關得宣告其立法無效。請問下列何者釋憲機關可自行認定重大瑕疵?(96司四)
A議事錄未定
B虛驚法院調查後,才可確認有無議決通過
C立法委員出席人數,依議事錄顯示,未達法定人數
D未送交相關委員會審查
答案:C....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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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8-10-21 11:50 |
kil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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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道人數不足,未達法定人數是重大瑕疵
相關法條一時找不出來
我記的立法都有規定要一定人數的提議,
不然若趁國會沒有人的時候,一個人提議一個人表決就立法成功,那不是天下大亂
其他選項,我在該釋字的內文及理由書找到一些相關的供參考:
惟其瑕疵是否已
達足以影響法律成立之重大程度,如尚有爭議,並有待調查者,即非明顯
,依現行體制,釋憲機關對於此種事實之調查受有限制,仍應依議會自律
原則,謀求解決。
立法院於審議法律案過程中,曾否踐行其議事規
範所定程序乃其內部事項,除牴觸憲法者外,屬於議會依自律原則應自行
認定之範圍,並非釋憲機關審查之對象
此等判例所含國會議事實
務之細節,雖因各國制度有異,難期一致,然其尊重議會自律之理念,則
並無不同。是以總統依憲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因立法院移送而公布之法律
,縱有與其議事程序不符之情形,然在形式上既已存在,依中央法規標準
法第十三條之規定,仍生效力。
其通過各該法律之議事錄,雖未經確定,但非議事日程上之討論事項,尚不涉及
憲法關於法律成立之基本規定,亦即並非足以影響各該法律成立之重大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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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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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
2008-10-21 12:13 |
kil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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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342內文及理由書可以點此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2D342+&N2=342
以藝術充實生活,以智慧涵養人生
生活的依據為何:
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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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
2008-10-21 12:14 |
scott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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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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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
2008-10-22 1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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