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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資訊] 國安特考考試規則增列四等及五等考試、增設第二試體能測驗、放寬應考年齡上限為35歲
考試院院會今(8)日通過考選部所提「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規則暨附表一應考資格表、附表二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修正重點為:一、因應用人機關國家安全局組織法修正,充實基層人力之需求,增列四等及五等考試,其中四等考試參照三等考試分設政經組、社會組、國際組、資訊組、電子組、數理組等6組別,五等考試分設行政組、社會組、資訊組、電子組等4組別,並配合訂定四等、五等考試各組別應考資格及應試科目。二、配合用人機關實際任務體能要求,三等、四等及五等考試增列第二試體能測驗。三、放寬應考年齡上限為35歲。四、應行訓練人員於訓練期間得由訓練機關(構)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複檢。 考選部表示,有關本項考試規則修正之詳細內容將俟考試院完成發布程序後,立即登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以供查詢,惟97年國安特考各等組別實際需用名額,將俟用人機關提報該項考試計畫並經該部彙報考試院核定後公告,歡迎有志從事國家安全情報工作之優秀青年,密切注意該部97年國安特考相關事項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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