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ingjaan於2008-04-01 21:27發表的 : 我認為答案依照現行審查標準日本:客觀未遂新論(行為時觀察)兩者應該是 => 有具體危險:§25,要罰才是吧審查標準最高法院70年臺上字第7323號判例最高法院83年臺上字第1671號判決最高法院九十五年第16次刑庭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