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x0
|
[考情資訊] 缺完整教育訓練 推拿師難辦證照國考
【聯合報╱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考試院會通過法規,訂定各種國家證照考試的認定基準,未來應具備長期教育訓練,且須有執業資格始能工作的特殊學識或技能,才可辦證照國考,例如曾辦過公聽會的推拿師,目前尚缺完整的教育訓練制度,短期內恐難舉辦證照考試。
國人愈來愈重視證照制度,學校也鼓勵學生考國家證照,增加就業競爭力。但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表示,目前專技證照考試的種類雖由考試院訂定,仍乏明確認定標準。考試院院會因此通過訂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種類認定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明定未來國家證照考試種類認定基準要件,並由考選部設諮詢委員會,個案審議。
未來應否舉辦某種證照考試,考選部指出,有兩個主要認定基準:一是應由學校教育訓練、長期培養獲得的特殊學識或技能;二是須具備執業資格才能執行業務,尤其應注意是否攸關「公共利益或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等權利」。
考選部表示,包括推拿師等許多存在已久的行業或技能,都希望舉辦專屬的國家證照考試,甚至請立委辦公聽會,未來業者若想申辦國考,應先由各職業主管機關擬職業管理法草案,提出考試需求說明書及相關佐證,由諮詢委員會先審議認定,再交由考試院會討論。
考選部舉例,和早已舉辦證照國考的中醫師相比,推拿師目前仍缺乏長期而正式的學校教育或訓練,也無專設的職業法管理推拿師,恐怕還達不到舉辦證照考試的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