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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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協議是經由夫妻雙方協商之後達成共識後簽字離婚,若經協商一方對條件內容不能同意及簽字 則可以再訴請法院裁決離婚條件而為之(時間比較快,因為雙方都願意離婚只是條件談不壟) 另外一種情形是一方要離婚,另一方不願意時,則要離的一方向法院訴請離婚訴訟,經法院民事庭多次開庭 審理(幾次要看法官的主觀認定,當法官認為足以判決時才會審結),做成判決的方式,但結果要看所提的理 由是否合乎離婚要件及事實是否充分而定,不一定能如願離婚
就像樓上的大大所提,結婚前想清楚一點,確定之後再結婚比較好,婚姻不是兒戲,要離婚也不一定容易,當 然若有家暴情形或經過努力仍難以維持的情形,真的有時也得要認真思考,必竟有些事不是婚前可以了解 有時離婚未必就會更好,因為離婚後很多事情都要自己面對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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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2-20 0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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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塵耿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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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tna127 於 2009-02-20 03:36 發表的 :  簡單說,協議是經由夫妻雙方協商之後達成共識後簽字離婚,若經協商一方對條件內容不能同意及簽字 則可以再訴請法院裁決離婚條件而為之(時間比較快,因為雙方都願意離婚只是條件談不壟) 另外一種情形是一方要離婚,另一方不願意時,則要離的一方向法院訴請離婚訴訟,經法院民事庭多次開庭 審理(幾次要看法官的主觀認定,當法官認為足以判決時才會審結),做成判決的方式,但結果要看所提的理 由是否合乎離婚要件及事實是否充分而定,不一定能如願離婚
就像樓上的大大所提,結婚前想清楚一點,確定之後再結婚比較好,婚姻不是兒戲,要離婚也不一定容易,當 然若有家暴情形或經過努力仍難以維持的情形,真的有時也得要認真思考,必竟有些事不是婚前可以了解 有時離婚未必就會更好,因為離婚後很多事情都要自己面對 對呀!那有小孩的就更麻煩了! 甚麼事都要自己面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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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快樂的人~ 不是他們所得到的比別人多~ 而是他們要求的比別人少~ 願你我都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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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2-21 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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