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散播流言 當心觸法
更新日期:2008/05/04 04:09
記者黃文鍠特稿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4/78/yhx1.html網路消息傳播迅速,在青少年間成為主流媒體,但未經求證的消息來源,在網路上散播,輕則影響關係人日常生活,嚴重者甚至會造成恐慌,也可能讓自己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或恐嚇公眾罪嫌,不可不慎。
愛滋針頭傷人訊息,早在8年前就曾出現在網路上,不過當時地點不是花園夜市,而是台北的「娜娜鬼屋」,後來又出現變體版,地點又換到「華納威秀影城」,內容大同小異,都是「朋友的朋友」到該處遊玩,突然覺得手臂有刺痛,才發現遭針筒攻擊,到醫院驗血後得知感染愛滋病。
按轉寄鍵前…要三思
由於事態嚴重,不少網友透過電子郵件或在討論區接到相關訊息後,在寧可信其有情況下,將文章轉貼或轉寄到友人信箱。
除了警告信以外,網路上還不時出現「幫忙找小孩」、「需要骨髓配對」、「育幼院徵求愛心人士捐贈冬衣」等呼籲網友協助的信件。
經過分析,類似信件都有相同的傳播模式,先在網路討論區或電子郵件傳播一段時間,然後消失,隔幾年又原封不動、或是稍微改變內容,再度在網路蔓延。
「複殖傳播」如果因此影響當事人權益,散播者甚至可能需要負上刑責,因此網友在收到類似電子郵件,要按下「轉寄」按鍵時,還是要三思,以免損人不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