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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資訊] 新手法! 假科技公司之名經營簽賭網 6嫌送辦
新手法! 假科技公司之名經營簽賭網 6嫌送辦
更新日期:2008/04/25 00:03 記者吳金輝南市報導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5/17/xxon.html

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罪犯中心隊長廖宗山,及台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於96年12月間,共同接獲線報指稱,有南部地區不法集團以科技公司為名,實際從事百家樂網路簽賭及詐欺之犯行,嚴重危害社會治安。

警方遂派員並會同台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警一分局及警五分局共組聯合專案小組,除報請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官鄭深元專責指揮偵辦外,於23日下午當場查獲嫌犯鄒福生、柯靜茹、蔡仲堯、賴憲星、林宏翰、鄭羽汎共6名嫌犯,全案依詐欺犯罪集團罪嫌移送偵辦。

經專案小組數月之訪查,確認以台南地區不法份子鄒福生、林宏翰為首之犯罪集團,自92、96年間分別成立在南市東區「全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在北區「宏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該2家公司以資訊軟體服務業等工作項目為幌子,向台南市政府申請營利登記,暗地經營百家樂簽賭網站,設下謀職陷阱,並經由報紙廣告,應徵招攬電腦操作員。

面試後,經負責人鄒、林二嫌提供3萬點數,等同於新台幣3萬元試用3日後,加入百家樂簽賭集團成員。試用期間,負責人以該公司是雅虎奇摩網站下游遊戲「雅虎俱樂部」之追分站,並以研發可獲取高分之追分法予應徵者,謊稱按追分法之押注方式,自然可以獲取高分,並可自簽注所得之積分中獲取101000之獲利。

而全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宏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則可從中獲利901000的分紅。應徵者如試用期滿後表態不願從事該工作,則由2公司之負責人鄒福生、林宏翰等人告知,應償還試用期間公司所給之3萬元點數,致相關應徵者被迫簽立本票或支付等同之現金。

由於加入該簽賭集團之謀職者,均認為可自簽注中獲取高額分紅,而自掏腰包投入大額現金,或向公司借款再向鄒福生、林宏翰嫌購買點數押注。最後均慘遭賠光,不僅需損失自行投注金額,且需償還負責人鄒福生、林宏翰等人試用期間之點數,詐騙謀職者之金錢。

主嫌利用謀職者強烈之求職意願、薪資頗高,且無需高學歷即可上班,以致為數眾多之被害人陷入謀職陷阱中。為避免謀職者再陷入應徵陷阱,警方亦在此呼籲,曾遭該不法犯罪集團詐騙之民眾,應勇於出面指證,以共同維護社會治安,徹底瓦解此一不法集團。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8-04-25 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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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是以新手法來報導
但其實早在10多年前
我剛退伍回來時
就曾經進入一家
以應徵科技人員為名
但實際是叫我們打電話.看電腦跑一些資料
經過一星期後叫我們投資3萬元去加入
不但可以有紅利 還可以幫打電話來的人操盤
如果有賺又另外抽%
但可惜當時剛退伍 那來的3萬元可投資
所以就沒做啦
這裡有一段文 幾乎一模一樣
"應償還試用期間公司所給之3萬元點數,致相關應徵者被迫簽立本票或支付等同之現金。"
所以來歷不明的公司 如果給你甚麼資料填寫
千萬要特別注意 別亂寫
否則會被陷入圈套 當年我是中午出去後
就不回來啦 表情

後來想想一直認為是詐騙集團
看這報導 雖然公司名稱不同
但內容非常相近 而且是我住的縣市
所以很可能就是當年的公司或是集團出來的人員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8-04-25 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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