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irasend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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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话要麻烦开版的大大跑一趟法院实际看看现行法院的审判过程,您可发现现在的一件case通常开庭的时间(一次庭讯)不会超过15分钟(官方排程),但实际上的庭讯时间不会超过5分钟(电影或是电视剧中双方律师的交叉询问,传讯证人.....花了大把时间的样子....只不过是"电影"),乍看之下是很有"效率"的, 但事实上台湾的积案却仍是数以千计(以单一法院算.....非全台所有的法院总合喔)
因此说难听点,大部分的案件都是以和解收场(常是由法官当和事佬),因此"很多"case就简单的"解决"了.... 由此可见,台湾的法院仍有"马虎"的现象发生,也难怪会有一些奇怪的判决出现
...............这是分隔线
另-开版大提的,常有些人会钻法律漏洞,事实上此部法律本就非为"现实台湾"所编纂(今天不是来讨论政治问题的...请别误会),不才在下的比喻是要说-里面有许多的灰色地带,毕竟这是一部老法律,虽然看起来修过很多次(其实我们修这部法典的范围跟次数都比不上日本的10分之1)因此也有许多"灰色地带",当然懂得这些地带的人就会去钻,打个比方,去年报所得税的时候您会有许多"超级有钱人"其所报的税根本不成比例,相对的,缴税最多的人反而是一些社会中坚阶级(也就是俗称的白领),但是那些"超级有钱人"他们有"逃税"吗答案是....并没有.他们是"节税"....也就是藉由某些"灰色地带"来使自己的税金减少甚至不用缴, ex.以前的向政府捐地-捐市值100万的土地,可以节省公司约3000万不等的税金(现已废除...记得是去年还是今年7月的事吧..)
...................................又是分隔线了
因此解决之道,应该是督导立委(本人确定是用这字眼...毕竟很多立委根本没干到自己的本分甚或根本不知道自己该做些啥事..),要求他们修法或制定新的法条来顺应时代的需要...
..............................................最后一条分隔线啦
或是干脆全民依公投法推动一些该有的民生律条(当然这是最难的....毕竟谁要出来当前导车?谁愿意牺牲时间?甚或金钱?),与其要因媒体操弄,而对法律失去信心,不如为自己所用的近一份心吧,甘迺迪说过(就是被枪杀的john):别问国家为你做甚么?问问你为了国家做了甚么吧?.....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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