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irasendoh
|
分享:
▲
▼
可以的話要麻煩開版的大大跑一趟法院實際看看現行法院的審判過程,您可發現現在的一件case通常開庭的時間(一次庭訊)不會超過15分鐘(官方排程),但實際上的庭訊時間不會超過5分鐘(電影或是電視劇中雙方律師的交叉詢問,傳訊證人.....花了大把時間的樣子....只不過是"電影"),乍看之下是很有"效率"的, 但事實上台灣的積案卻仍是數以千計(以單一法院算.....非全台所有的法院總合喔)
因此說難聽點,大部分的案件都是以和解收場(常是由法官當和事佬),因此"很多"case就簡單的"解決"了.... 由此可見,台灣的法院仍有"馬虎"的現象發生,也難怪會有一些奇怪的判決出現
...............這是分隔線
另-開版大提的,常有些人會鑽法律漏洞,事實上此部法律本就非為"現實台灣"所編纂(今天不是來討論政治問題的...請別誤會),不才在下的比喻是要說-裡面有許多的灰色地帶,畢竟這是一部老法律,雖然看起來修過很多次(其實我們修這部法典的範圍跟次數都比不上日本的10分之1)因此也有許多"灰色地帶",當然懂得這些地帶的人就會去鑽,打個比方,去年報所得稅的時候您會有許多"超級有錢人"其所報的稅根本不成比例,相對的,繳稅最多的人反而是一些社會中堅階級(也就是俗稱的白領),但是那些"超級有錢人"他們有"逃稅"嗎答案是....並沒有.他們是"節稅"....也就是藉由某些"灰色地帶"來使自己的稅金減少甚至不用繳, ex.以前的向政府捐地-捐市值100萬的土地,可以節省公司約3000萬不等的稅金(現已廢除...記得是去年還是今年7月的事吧..)
...................................又是分隔線了
因此解決之道,應該是督導立委(本人確定是用這字眼...畢竟很多立委根本沒幹到自己的本分甚或根本不知道自己該做些啥事..),要求他們修法或制定新的法條來順應時代的需要...
..............................................最後一條分隔線啦
或是乾脆全民依公投法推動一些該有的民生律條(當然這是最難的....畢竟誰要出來當前導車?誰願意犧牲時間?甚或金錢?),與其要因媒體操弄,而對法律失去信心,不如為自己所用的近一份心吧,甘迺迪說過(就是被槍殺的john):別問國家為你做甚麼?問問你為了國家做了甚麼吧?.....共勉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