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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akuya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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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公訴
想來請教一個問題
是在別人的筆記上看到的一個口訣
就是:公訴=檢查官+法院


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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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1-03-08 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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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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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問的問題,
我想到的是:
第一、您不知道公訴的定義,
      當然可能不能怪您,因為法緒這幾年沒考訴訟法,
      所以很多法緒老師訴訟部分都略過。
      刑訴§251I:「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被告有犯罪嫌疑者,應提起公訴。」
      也就是檢察官是代表國家擔當原告的部分。
第二、您不知道當事人、原告、被告的定義,
      原告跟被告都是事件當事人,
      若是法官是當事人,那就叫「球員兼裁判」了。
至於您同學的口訣,小的不是他,小的不敢揣測。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11-03-08 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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