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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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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舞弊~~
想请问大大

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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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win some ; you lose some. That is life 有所得,有所失,那就是人生。
幸运儿共勉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2-21 13:57 |
ryback22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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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公务人员考试法7条
中华民国国民,年满十八岁,具有本法所定应考资格者,得应本法之考试
。但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应考:
一、动员戡乱时期终止后,曾犯内乱罪、外患罪,经判刑确定或通缉有案
  尚未结案。
二、曾服公务有贪污行为,经判刑确定或通缉有案尚未结案。
三、褫夺公权尚未复权。
四、受监护或辅助宣告,尚未撤销。
依法停止任用者,经公务人员考试录取,于依法停止任用期间仍不得分发
(配)任用为公务人员。

公务人员考试法21条
应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考试前发现者,撤销其应考资格。考试时发
现者,予以扣考。考试后榜示前发现者,不予录取。榜示后至训练阶段发
现者,撤销其录取资格。考试及格后发现者,撤销其考试及格资格,并注
销其及格证书。其涉及刑事责任者,移送检察机关办理:
一、有本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情事之一者。
二、冒名顶替者。
三、伪造或变造应考证件者。
四、不具备应考资格者。
五、以诈术或其他不正当方法,使考试发生不正确之结果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10-12-22 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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