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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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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大意问题
甲将A地设定抵押权给乙后,甲所为之下列行为,何者有害于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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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10-11-18 12:01 |
davidd4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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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事实上的处分」,乃就原物体加以物质的变形、改造或毁损的行为而言。

例如把旧房子拆除重建,还有许多同学在准备国家考试的时候,常常把厚厚的讲义拆成二半便于携带,这就是「事实上的处分」。

甲将A地设定抵押给乙后,再为事实上之处分,就会降低原A地设定抵押之价值,有害于乙的抵押权。


以上个人浅见,请参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1-18 15:14 |
ming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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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阿~~~~非常感谢您的解析唷!!!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10-11-18 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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