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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laju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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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地特要分22個區報名~需要你的力量改變這個政策~
地方特考改來改去的~~~
一下改科目,一下又改分發區~
不想上輩子沒燒好香~報名選錯區結果高分落榜~~
那就趕快去考選部抗議啊!!  

考選部意見交流區發文網址:
http://wwwc.moex.gov.tw/sp.asp?xdURL=opinion/opinion.asp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oday-life7.htm


[ 此文章被palajuice在2010-08-04 20:41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8-04 20:36 |
palaju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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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人在考選部的意見看板發文了!!
請大家多多爭取自己的權益!!!

以下是我的發文....但到現在考選部意見看板還沒貼出來.....??



請考試院典委不要把地方特考的現有分發的9區改成22區~
這樣假如有人報台北市,錄取分數81分~
結果考80分但落榜~
而其它區的錄取分數却只要6,70分...
試問這樣公平嗎??偉大的考試院高官有想到嗎??
不如將地方特考改為全國統一分發~
由分數高至底者先填選分發區,這樣才公平...
現有的的9區已經造成高分落榜低分錄取的不公正現象了~~
却又有高官一意孤行要將9區改為22區~
不但無法解決偏遠鄉鎮一直找不到人材的問題~
也勢必造成城鄉公務體系的人材水準差距拉大!!!!!!
請高層多聽聽基層考生的意見,不要越改越回頭~
因為制度是要改的越來越好~而不是越改越差.....
請要下任何決策時,要多多三思而後行.....


[ 此文章被palajuice在2010-08-06 14:18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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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8-05 1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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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各位支持申訴的人報告~我有打去詢問了~
根據對方的答覆,整理出兩點~
第一是關於法學緒論要改成地方制度法的消息,典委是偏向不支持~
所以年底的共同科目還是有很大的機會是維持原狀~
也就是法學緒論不會改考地方制度法與財劃法!!

第二是9區改成22區的事,典委們仍在猶豫~還沒有定論~
而最快會在八月中會有結論~
但假如通過的話,那99年度的地方特考將會適用!!!所以不會有緩衝期(對方是這麼答覆的~)!
所以還有時間,請大家踴躍去考選部留言建議不要將原本考區分成22區!!
還欠你一份力量,請一起來阻止將錯誤的政策越改越回頭!!



考選部意見交流區發文網址:
http://wwwc.moex.gov.tw/sp.asp?xdURL=opinion/opinion.asp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8-06 1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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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趁這週休二日趕緊集氣往考選部留言板抗議去吧!!!!

考選部意見交流區發文網址:
http://wwwc.moex.gov.tw/sp.asp?xdURL=opinion/opinion.asp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8-07 1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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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還有總統府....
我將申訴的管道再重po一次~~

以下的我全部都有張貼上去了~請各位一起共襄盛舉!!

一起來改變錯誤的考選政策!!!

總統府民意論壇~
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222&Step=Write

考試院意見園區~
http://www.exam.gov.tw/sp.asp?xdurl=message/message_post.asp&mp=1&ptype=1

監察院陳情登錄看板~
http://www.cy.gov.tw/mailbox_02.asp

考選部意見交流區發文網址~
http://wwwc.moex.gov.tw/sp.asp?xdURL=opinion/opinion.asp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8-09 1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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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林麗玉小姐的支持~
不過要麻煩請不要複製我的文章貼到考選部去~
不是什麼著作權的問題~我寫的又不是很好...而且我也不在乎這個~

而是如果張貼我的文章~那內容就一模一樣了~
之前有位周先生也是複製我的意見照貼到考選部意見看板~
這樣會讓考選部以為都是同一個人po的~
也就等於會讓他們誤會是不是從頭到尾都只有一個人在抗議..?

那這樣在他們的眼中,我們抗議的力量就薄弱了不是嗎?

希望支持的人能夠自己打~自己發表自己的意見~
再次感謝你們的支持~今天有蠻多人上去抗議了唷~^^
(但也是有一兩個不同的意見,我也表示尊重~可能要等到真的實施後,這些人才會領悟到弊端在那裡?)
但不管結果如何~大家考試還是要加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8-10 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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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只有嘉義跟屏東....@@???

怎麼想怎麼怪.......考選部這些高官腦袋到底裝什麼啊...???

反正他們現在一定要實驗看看就對了??趕快一起去抗議啊!!
除了上面的抗議網址的管道外~也可以打電話到考選部如下~
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電話:02-22369188轉3116或3120~


轉貼自某公職論壇:

cccw於2010/8/10 上午 01:28:31 發表 ~


已經打電話跟考試院抗議過了 考選部22分發區草案它們採取一半接受

這禮拜四考試院就會決議 將目前決定是要將原本的9區 增加為13區

由原本的九個分發區 增加五都都是一個分發區以及桃園(也獨立為直轄市)

扣除原本的台北市與高雄市 變成十三個分發區

13區分別為 台北市 新北市 台中縣市 台南縣市 桃園市 高雄市

北區(基隆 宜蘭 新竹)

中區(苗栗 彰化 雲林 南投)

南區 (嘉義 屏東)

東區 (花蓮 台東)

澎湖 金門 連江(馬祖) 以上共十三區

雖然這樣沒有分那麼多區 但還是會造成必須報名更多區花更多錢

又怕有高分落榜情形出現

各位支持統一分發的朋友們 還有兩天的時間 請努力向考試院 監察院 總統府等單位

同時用網路以及電話表達抗議吧

這禮拜四 它們就會開會決議了 照情況會通過十三區的機會非常高 這禮拜五考選部可能就會公告各區缺額人數了

剩下兩天時間 請支持統一分發的朋友們一起努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8-10 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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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配合部分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政策,修正為15個錄取分發區
【2010/8/12更新】
考試院院會本(12)日審議通過考選部提出之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3條、第8條及第4條附表1、附表2、第5條附表3、附表4、附表5修正草案,配合部分縣市合併升格為直轄市政策及用人機關任用需求,本項考試由原定9個錄取分發區修正為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基宜區、竹苗區、彰投區、雲嘉區、屏東縣、花東區、澎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等15個錄取分發區。又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提送之各縣市政府用人需求,三等考試增訂公職建築師類科及三等、四等考試同時增訂客家事務行政類科,並依前述增訂部分訂定應試專業科目,及依用人機關意見,修正部分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另參照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技術類科應考資格,修正三等考試技術類科應考資格,以資配合。

考選部表示,本項考試規則修正案進行預告程序時,原擬修正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普通科目「法學知識與英文」列考範圍,將「法學緒論」,改列「地方自治法規」,惟考量應試科目之修正發布與本年考試舉行時間相距過短,為免應考人不及準備,於報請考試院審議時爰仍維持原列考範圍。

考選部並表示,本項考試規則及附表經考試院於今日修正通過,將於考試院完成發布程序後,立即登載於該部網站(http://www.moex.gov.tw),以供查詢。考選部同時表示,今年地方特考於12月18日至20日舉辦,將於9月下旬開始報名,其缺額狀況將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彙送該部後,儘速提報考試院請辦本項考試,請應考人隨時注意最新消息。


人生就像一場戲! 但願人人都活的美麗!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8-17 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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