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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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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资讯] 「特种考试地方政府公务人员考试规则第3条、第8条暨其附表(应考资格表、应试科目表)修正草案。
1.法绪不考改考「地方自治法规(包括地方制度法、财政收支划分法)」。
2.原9个录取考区变为22个(本考试以每一直辖市、县(市)为一錄取分发区。)


[ 此文章被vicky25在2010-06-24 23:16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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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6-24 14:01 |
nell96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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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分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6-24 1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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