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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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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16歲性侵2歲 「沒反抗」不算強暴
中部地區兩件性侵稚女的判決最近引起議論,分別是2歲女童被16 歲小叔性侵,及2歲8個月女童遭惡鄰居凌辱,檢方都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法官卻認為被告未施用暴力,被害人沒有反抗,改依姦淫幼女罪從輕判刑,法界認為被害人年紀這麼小,根本「沒有選擇權」,法官見解大有可議。


法界人士指出,2歲及2歲8個月兩名被害人都還穿著尿布,人生階段正開始,不解人事、性事,遭性侵根本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也無力量來反抗,縱然是在半騙半誘下遭性侵,被法官認定為有利被告的「沒有反抗」,然違反被害人意願,十分值得商榷。


案例一:


弟性侵女兒 法官:未使用暴力


91年4月初,一名16歲的少年性侵年僅2歲姪女得逞,被害人父親下班返家,要為小女兒換尿布,發現內褲沾有血跡,帶到醫院驗傷發現處女膜破裂,向警方報案,查出竟是親弟弟性侵女兒,檢察官偵辦後認嫌犯罔顧人倫道德,依妨害性自主第222條「對於未滿14歲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起訴陳嫌,可判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過,一審法官認為嫌犯性侵年幼姪女時,「並未使用暴力」,更改起訴法條,依227條「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判決,該法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官將嫌犯判刑4年。


後來嫌犯獲得哥哥原諒,撤回告訴,二審時合議庭引用「兩小無猜」條款判決公訴不受理,台中高分檢不服上訴,由最高法院發回更審中。


案例二:


強插女童下體 不算「強制性交」


另一被性侵的2歲8個月女童是於94年8月間,遭隔鄰蔡姓男子以手指插入下體性侵,「阿嬤」要為她換尿布,女童下體疼痛不肯換,哭著說「隔壁叔公把我打針」,「阿嬤」將孫女送醫驗傷,發現女童處女膜紅腫,由於下體撕裂傷,遭細菌感染發炎潰爛,前往醫院就診60多次才痊癒。


被害女童做心理復健時,看見蔡嫌的照片時,極為生氣、又害怕,拿著筆或玩具榔頭打蔡照片;蔡嫌雖否認性侵女童,但測謊未過,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請法官從重量刑。


一審法官根據驗傷單、女童指證、蔡嫌測謊未過,雖認定蔡嫌性侵女童,但卻認為被害女童年幼「慣於服從」,沒有反抗或拒絕,不符合強制性交罪的強暴、恐嚇等犯行,改依「姦淫幼女罪」將蔡嫌從輕判刑5年。


不過法界人士認為,所謂嫌犯「未用暴力」、女童「慣於服從」,都頗有可議,被害人不到3歲,根本不懂性交是怎麼一回事,要如何反抗、拒絕?





對唷,在審查構成要件之時,我也只學到審查行為人的知與欲的問題,

而被害人的主觀要件,倒是沒學過(只在違法性時,才有被害人的防衛意思或

緊急避難之意思加以討論),不知道有考司法官的高手涉獵過嗎?

我個人淺見是,遇到被害人的主觀意思不明,或無法探知時,應該要從客觀面下去審查,

即是依社會正常的一般人,遇到加害事件時,通常的主觀反應去探討吧.

因為是新聞,不是判決書,只有片斷資料可供參考,如果,法官輕判的話,

我個人的看法,可能從罪疑唯輕,利益歸於被告的方法下手,即是強制性侵害,對

於被害人的被害客觀情境是,違反其意願,及行為人以強暴脅迫等方法為之,

本案的法官基於客觀上,難以真正的斷定時,就以罪疑唯輕的方式.

唯管見以為,對於此案,首要仍需審酌,其立法目的及法益保護的重要性,

因為照此判決,無非變相地鼓勵其性侵害犯者,對年紀越小者犯行!


[ 此文章被beeking在2008-02-02 02:56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01 16:20 |
我愛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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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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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幹嗎
這法官退休了嗎
法官高興怎麼判就怎麼判
那我不高興繳稅可以不用繳嗎
有人能提供管道告這法官瀆職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01 19:37 |
cb2556525565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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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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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不公ㄚ 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01 19:42 |
思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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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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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法官是神...
受終身職保障...當然可以亂來囉...
很多法官雖然有很強大的法學素養...
卻少了許多人情事故的考量及接觸...
難怪總是有許多判決都會引起民眾公憤...
讓我看了也很不爽...
但...誰叫人家是法官呢...是神阿...


人生~~可悲的是不能重來~~可喜的是它也不會重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02-01 22:49 |
為自己出征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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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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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 有這種事...
表情 生氣~~不公
表情 司法公正?或許他起訴的法律適用不當,所以...


機會 什麼是機會??
是给準備好的人的。

努力是過程的必要條件
堅持是成功的唯一要件
[分享為最大動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固媒體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8-02-01 23:16 |
a8812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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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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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告這法官瀆職嗎? 表情
他不會想說如果今天是她孫女獲女兒被這樣搞勒?
真可惡...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02-01 23:45 |
heidihsin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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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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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將心比心
真不適任
悲哀
看了很難過 表情


做自己!!!!!!!!

用包容的心去對待身邊的人,世間本無常理,
有些理由該解釋或不解釋,都是唯心而已。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東森 Cable | Posted:2008-02-02 02:38 |
我愛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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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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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2002犯案, 已經變成23歲的變態了
一個2005犯案, 才關五年, 表現良好應該會假釋
法官素質不提升, 辦案效率不提高, 這種噩夢每隔幾年就會上演一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02 02:47 |
紫蝴蝶 手機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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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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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   只有---> 生氣   !!!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表情


看到好文章   [回覆+送花花+推薦]  

是每個好國民   應有的美德   ^^

http://bbs.mychat.to/user.php?u=391384


獻花 x1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8-02-02 11:44 |
sun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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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都有「人權」,為什麼會這樣判呢...
看了真得很難過...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8-02-02 1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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