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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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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一堆宪法疑问
想请问各位大大一些宪法的问题

1.下列何者,非属形式上意义的宪法?A.中华民国宪法 B.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C.宪法增修条文 D.司法院大法官宪法解释

想请问为何选项B算是形式上意义的宪法呢,有点怀疑。


2.合乎立宪主义的宪法必然要权力分立,但下列描述何者错误?A. 必然是成文宪法才能架构权力分立 B.权力分立乃是对权力不信任的制度性措施 C.权力分立是为了保障自由及人权 D.分立之外还要平衡,以免某项权力独大。

答案为A,想请问为何A是错误呢,还有为何选项B是正确的呢。



可否请大大说明一下吗。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8-01-31 00:13 |
skydrag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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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形式意义的宪法,可说是成文宪法。就是外观上冠有「宪法」的名称,又有条文者。

2.权力分立原则之目的有二。一为「追求效率」;二为「避免专权暴政」。
权力分立原则的两项要义:分权与制衡
但并非一定要成文宪法才行...
例如 英国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1-31 01:10 |
陈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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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人肯愿意回答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8-01-31 21:52 |
紫蝴蝶 手机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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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   一楼   有人帮你回答啰   表情


看到好文章   [回覆+送花花+推荐]  

是每个好国民   应有的美德   ^^

http://bbs.mychat.to/user.php?u=391384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8-02-02 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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