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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cre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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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讨论] 请教公投无效之诉
一般选举无效之诉为地方法院受理,
那请问公投无效之诉的提起,
是应向地方法院还是行政法院呢?


只要方向对了,总有一天会抵达。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7-12-13 13:02 |
going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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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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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想太多了
公投又没有人当选
只有通过和不通过两种结果
我相信提出公投者不会去主张公投无效之诉的


善恶一念间
常怀感恩心
请按我支持我,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7-12-13 13:12 |
akole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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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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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就像一楼说的
只有分成通过和不通过之分吧

公投基本上很难通过
资料来源
http://www.license.com.tw/lawye...s/pl104.shtml

根据公民投票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公民投票案投票结果,投票人数达全国、直辖市、县(市)投票权人总数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数超过二分之一同意者,即为通过。」亦即「通过」的要件有二:

1.「投票人数达全国、直辖市、县(市)投票权人总数二分之一以上」
2.「投同意票者超过有效投票数二分之一」。所谓「有效投票数」,即指「有效票数」,「无效票」(通称「废票」)不包括在内。


刑法周老胖说,刑法是保障懂他的人,换句话说我国法律是给懂他的人钻的。
人不犯我,我必让之,人若犯我,我定倍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7-12-13 14:57 |
nacre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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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
依公投法第五十六条(公投投票无效之诉提起之期限、程序等) :
各级选举委员会办理公民投票之投票违法,足以影响公民投票结果,
检察官、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之领衔人,得自投票结果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
以各该选举委员会为被告,向管辖法院提起公民投票投票无效之诉。

我不明白文中指的是行政法院或地方法院....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0 (by airflash) | 理由: 该法第五十四条清楚规定,管辖法院为行政法院


只要方向对了,总有一天会抵达。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2-13 15:13 |
nacre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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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谢谢~~


只要方向对了,总有一天会抵达。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2-13 15:39 |
m30186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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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觉得公投很没意义吗?

公投通过了 就真的可以实行公投所发表的内容吗?
反之,不通过,政府还不是一样要去实行?
让我觉得公投没意义....


请给我花以示鼓厉 谢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7-12-13 17:31 |
m93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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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义没意义不是重点
重点是考试会考啊 表情


「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2-14 10:27 |
cb255652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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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没意义 表情 表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2-01 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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