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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cre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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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請教公投無效之訴
一般選舉無效之訴為地方法院受理,
那請問公投無效之訴的提起,
是應向地方法院還是行政法院呢?


只要方向對了,總有一天會抵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7-12-13 13:02 |
going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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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想太多了
公投又沒有人當選
只有通過和不通過兩種結果
我相信提出公投者不會去主張公投無效之訴的


善惡一念間
常懷感恩心
請按我支持我,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7-12-13 13:12 |
akole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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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就像一樓說的
只有分成通過和不通過之分吧

公投基本上很難通過
資料來源
http://www.license.com.tw/lawye...s/pl104.shtml

根據公民投票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亦即「通過」的要件有二:

1.「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
2.「投同意票者超過有效投票數二分之一」。所謂「有效投票數」,即指「有效票數」,「無效票」(通稱「廢票」)不包括在內。


刑法周老胖說,刑法是保障懂他的人,換句話說我國法律是給懂他的人鑽的。
人不犯我,我必讓之,人若犯我,我定倍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7-12-13 14:57 |
nacre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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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的,
依公投法第五十六條(公投投票無效之訴提起之期限、程序等) :
各級選舉委員會辦理公民投票之投票違法,足以影響公民投票結果,
檢察官、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之領銜人,得自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
以各該選舉委員會為被告,向管轄法院提起公民投票投票無效之訴。

我不明白文中指的是行政法院或地方法院....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0 (by airflash) | 理由: 該法第五十四條清楚規定,管轄法院為行政法院


只要方向對了,總有一天會抵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2-13 15:13 |
nacre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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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謝謝~~


只要方向對了,總有一天會抵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2-13 1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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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覺得公投很沒意義嗎?

公投通過了 就真的可以實行公投所發表的內容嗎?
反之,不通過,政府還不是一樣要去實行?
讓我覺得公投沒意義....


請給我花以示鼓厲 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7-12-13 17:31 |
m930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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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義沒意義不是重點
重點是考試會考啊 表情


「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2-14 10:27 |
cb255652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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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沒意義 表情 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01 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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