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註冊
忘記密碼
搜尋
贊助
贊助本站
數位公仔
紀念T恤
紀念馬克杯
廣告
刊登廣告
廣告價格
線上申請刊登
用雅幣刊登
免費刊登
目前客戶
簡訊
簡訊說明
購買金幣
發送簡訊
預約簡訊
發送記錄
好友通訊
罐頭簡訊
論命
數位論命舘
免費排盤工具
葫蘆墩 優生造命
葫蘆墩 八字命書
影音論命(葫蘆墩)
影音占卜(葫蘆墩)
購買金幣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數
周公解夢
星僑線上論命
娛樂
影 像 行 腳
數 位 造 型
數 位 畫 廊
心 情 日 記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羅斯方塊
四 川 省
猜 數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龍
許 願 池
萬 年 曆
經 期 計 算
體 重 測 量
音 樂 點 播
衛 星 地 圖
時間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論壇守則
會員等級
會員權限
語法教學
常見問題
最新活動
打工賺雅幣
最近
傳基居士-..
-最近瀏覽-
請問考試。
首頁
新版首頁(全頁)
傳統首頁(全頁)
新版首頁(選單)
傳統首頁(選單)
MyChat 數位男女
命理風水
15
星僑五術軟體
4
葫蘆墩命理網
5
命理問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數
1
姓名學
手面相
易經占卜
1
風水研討
1
擇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無視論塔羅牌
10
修行&武術
1
中醫研討
五術哈啦
1
電腦資訊
13
硬體討論
5
超頻 & 開箱
3
數位生活
2
PDA 討論
手機討論區
軟體推薦
2
軟體討論
6
Apple 討論
1
Unix-like
網路&防毒
2
程式設計
網站架設
4
電腦教學資源
生活休閒
14
休閒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國考&法律
7
生活醫學
4
運動體育
1
單車討論
1
釣魚討論
6
旅遊討論
4
天文觀星
3
攝影分享
8
圖片分享
4
數位影視
2
笑話集錦
3
興趣嗜好
13
文學散文
7
繪圖藝術
1
布袋戲
3
動漫畫討論
3
美食天地
6
理財專區
心理測驗
1
汽、機車
3
寵物園地
模型&手工藝
4
花卉園藝
魔術方塊
獨輪車專區
電玩遊戲
13
遊戲歡樂包
4
CS討論
8
Steam
3
MineCraft
2
東方Project
英雄聯盟LOL
1
單機遊戲
2
WebGame
3
線上遊戲1
6
線上遊戲2
5
電視遊樂器
1
掌上型遊戲
2
模擬器遊戲
1
工商服務
6
虛擬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販售
二手拍賣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議區
1
站務專區
10
最新活動
活動成果
數位造型
心情日記
個人圖庫
新人報到練習
論壇問題建議
1
榮會及電子報討論
-最近版區-
傳基居士-..
-最近瀏覽-
請問考試。
»
國考&法律
法律討論
文苑計劃
資料分享
國考精華區
考取&現職甘苦談
解惑專區
»
判決更正及補充的小問題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008
個閱讀者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phwheat
級別:
路人甲
x0
x1
分享:
▼
x
0
[問題討論] 判決更正及補充的小問題
今天看志光的訴訟法大意 1-102 有關判決的更正及補充感覺有點問題
1.判決之更正的部份,查了一下法條:『對於更正或駁回更正聲請之裁定,得為抗告。』
後來又看到志光書中寫著說:『法院准許更正之裁定,得為抗告;如係駁回更正聲請之裁定則不得抗告』
想請問駁回更正聲請之裁定是否可以抗告呢?
2.判決之補充,法條的部份似乎沒有特別註明。志光書中1-102寫著說裁定駁回--->不得抗告
1-103卻又寫著對駁回補充判決之聲請之裁定,得以抗告之方式救濟
這兩個問題搞得我頭好痛阿!!~希望有厲害的人幫我解答一下
感謝
--
感謝兩位大大的解答,讓小弟有點頭緒
因為剛到這裡不曉得有什麼可以感謝的方法
僅口頭上向兩位致謝
[ 此文章被phwheat在2007-06-10 22:52重新編輯 ]
x
1
[樓 主]
From:臺灣Nan Haw Management College |
Posted:
2007-06-10 00:43 |
weifan
級別:
小人物
x16
x1961
分享:
▲
▼
這應該是在考民訴第232條第三項
92年2月修法前第232條第三項僅規定,駁回更正聲請之裁定,不得抗告。
修法後新規定增加了對於更正之裁正亦得為抗告及但書,對於判決已合法上訴者,不在此限。
1.判決之更正的部份,查了一下法條:『對於更正或駁回更正聲請之裁定,得為抗告。』
後來又看到志光書中寫著說:『法院准許更正之裁定,得為抗告;如係駁回更正聲請之裁定則不得抗告』想請問駁回更正聲請之裁定是否可以抗告呢?
看過法條應該知道熟是熟非,故無回覆實益,另請自行參閱民訴第232條第三項之修正理由,內有詳細說明。
2.判決之補充,法條的部份似乎沒有特別註明。志光書中1-102寫著說裁定駁回--->不得抗告
民訴第233條第1項規定.....以判決補充之,若對之不服,不用抗告之式而係用上訴之方式救濟之。
(對於判決之補充用裁定駁回來講解,是錯的吧!!!請直接問老師求證並訂正。附帶一提,若老師上
課用的是補習班提供之課本,要注意,因為錯誤很多@@",個人經驗,供參考。)
1-103卻又寫著對駁回補充判決之聲請之裁定,得以抗告之方式救濟
民訴第233條第3項規定,駁回補充判決之聲請,以裁定為之。若對之不服以抗告救濟之。
茲附上一簡單之區分表供參考
[ 此文章被weifan在2007-06-10 09:58重新編輯 ]
x
0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
2007-06-10 09:47 |
wpscwc
級別:
小人物
x0
x3
分享:
▲
▼
補充判決即是裁判之事件漏未判決(單一案件)-->上訴救濟
還有一種情況是漏判(數案件)-->聲請補判
而判決之更正即是法官下了一個錯誤的判決,發現錯誤而作的一個裁定更正-->可抗告救濟
我也只是初學者...應該是這樣吧...^0^~~
x
0
[2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
2007-06-10 16:07 |
fafaya
級別:
小人物
x3
x14
分享:
▲
判決更正---§232第3項已新增<駁回更正聲請之裁定>得為抗告
目的係為了平衡當事人權益
x
0
[3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
2007-06-21 03:22 |
MyChat 數位男女
»
國考&法律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332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