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3390 個閱讀者
 
<<   1   2   3   4  下頁 >>(共 4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thorns0102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0 鮮花 x46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評分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2
[心得分享] 準備國考的Q & A (二)
精華文章
在這先謝謝各位版友的回應(獻花﹝6﹞比回應﹝4﹞多耶!這是好事嗎?)
同時也向各位說聲抱歉...
最近因為補習班的課程調動的亂七八糟
而且雙手的肌腱炎似乎又發作了...(老毛病...只希望參加考試那兩天不要發生...)
所以一直沒有時間靜下來完成接下來的部分

翻閱一下自己手邊整理的草稿
可能會分成(一)(二)(三)三個部分來完成這個主題
編目大致如下:
第(一)部分談:「讀書小組」、「讀書計畫」和「兩本書主義」
第(二)部分談:「法條」、「期刊論文」、「師資問題」及「考古題」
第(三)部分談:「一些小建議」和回覆版友們的回應

以下現在就開始第(二)部分的內容:


Q.4 要不要讀期刊論文呢?
Ans:
  比起「國考教科書」的艱澀難懂
  大部分的期刊論文相形之下實在是平易近人多了!
 
  那究竟要不要讀期刊論文呢?
  或者是說讀期刊論文能符合投資報酬率嗎?
  這個問題就見仁見智了
 
  以我個人而言,我是把它當成是轉換心情的〝課內休閒讀物〞
  有時候讀書讀累了,我就會翻翻這些期刊論文
  因為是課內讀書,所以讀的時候沒有偷懶的罪惡感  
  因為是休閒讀物,所以讀的時候可以用輕鬆一點的心情去看待
  尤其是一些類似實例演習的解說題目
  教授為了想要表達自己的想法,在設計題目時總是讓題目中的主角擁有不凡的命運(或者該說是衰運)
 
  比方說:
  某甲和某乙發生爭執,甲一時氣憤動手毆打乙,乙傷重昏倒在地,甲見闖下大禍於是迅速逃離現場
  此時某丙恰巧經過事發現場,於是將乙開車送往醫院,不料途中因救人心切,車行過速發生車禍
  原本奄奄一息的乙,竟然因此滾落車外,遭某丁駕駛的車輛輾斃!
  請問:甲、乙、丁三人各該當何罪?
  (甲好可憐喔,不過有的教授心更狠,讓乙及時被送到了醫院,但又因強震發生,於診治中被石頭壓死)

  在輕鬆的看完題目之後,除了為甲的不幸掬一把同情之淚(或者是幸災樂禍..)外
  自己也可以試著找出考點,寓學習於娛樂中,我覺得這是個不錯的方式
 
  如果要講求投資報酬率...
  那大家不要選長篇大論的文章來分析,因為考試不會考(因為爭點太多,時間有限大家絕對寫不完!)
  把中短篇的翻翻就行了,尤其是考前三、四個月的期刊論文比較有機會考出來      
 
  不過...我還是喜歡把它當成休閒讀物來看待~~
  像「月旦法學教室」這本期刊
  我覺得裡面寫的文章還蠻適合國考,也挺適合初接觸法律的新鮮人來閱讀
  翻閱每一期的內容,總有幾篇是我覺得有趣的同時也可以看得懂要討論的爭點所在
  要不是現在沒錢...我真的會花錢去訂閱個一年來增加自己的法學素養...(國考=燒錢!)
  唉...殘念!(我家附近的圖書館為何只有"月旦法學雜誌"呢?!)
 


Q.5 要不要背法條呢?
Ans:
  對於參加司法特考的考生來說(不過...其他類科的部份考試科目應該也適用啦)
  法條的重要性自是不言可喻
  但是...「法條要不要背?」這一點就常常眾說紛紜了
 
  就拿「刑法」這門課程來作例子
 
  有的老師覺得觀念釐清了,法條內容自然就了解,剩下的就是活用、熟悉。法條背不背?那是其次  
                              →刑法名師~周昉 就是這一派的代表之一
         
  也有的老師認為法條是法理的具體表現,不但要背,最好還要能背得一字不漏。
                              →陳一夫老師就是這一派的代表之一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兩個流派都有其信服者,而其中也不乏金榜題名者
  所以真的很難給大家一個確實的答案說:一定要背法條!(或者是一定不用背法條!)
 
  不過國內民商法的宗師 宇法的李俊德老師曾說過背法條的好處有三:
  1.法條是命題所在
  2.背法條能讓我們更容易掌握學習重心
  3.背法條能提高我們對法律文字的掌握能力
 
  尤其是第3點,因為我們並不是法律相關科系的畢業生,沒有受過完整的法律訓練
  在下筆答題的時候,往往文字流於鬆散而欠缺法律邏輯(就是寫的太白話,不像法律文字)
  所以為了改善這個弱點,
  透過背法條來提高對法律文字的熟悉度和駕馭能力
  讓閱卷的教授能"誤認"你的法律功力高強
  進而多給你一點分數
  我覺得這是值得的投資
 
  尤其是每次寫完答案
  都覺得自己該分析的考點都分析了
  對於學界和實務界的歧見也都充分論述了  
  可是實際的分數往往和自己預期的數字有很大的落差
  那就請下定決心背法條吧
  也許「背法條」就是你打開公職大門欠缺的那一把鑰匙



Q.6 遍訪名師集其大成,有必要嗎?
Ans:
  非法律本科系的我們
  在參加司法特考的過程中
  的確非常需要一位有經驗的好老師來帶領我們學習
  但是普通的老師易求但好的老師難得
  找到一位教學方式活潑生動(讓我們對課程有興趣)
  上課教材深入淺出、有體系(讓我們好記憶、吸收)的好老師
  真的可以幫我們在準備考試上省去許多的麻煩  
 
  但是...問題來了!
  到底有沒有必要到處去聽不同老師的課(前提~去聽的課程都是你認定的好老師)
  以便增加自己學習的廣度和深度呢?
  對於這一點我自己抱持著很大的懷疑?!
 
  經過詢問上榜者(就是上一篇提到過那位現任的書記官)的結果...答案是『否定』的!
 
  「參加國家考試」不同於「作學問」
  「作學問」我們必須博覽各家之言,以成我們一家之說
    但是「參加國考」,我們目的不是成為一位法律學者,而是"上榜"!
    我們答題時不用對現今實務界和學界所採行的各種理論作出批判
    也不需對每種學說的缺點作出建議
    我們只要分析考題中的考點並說明原由,然後把國內採行的通說寫出來
    這樣就可以拿到一定的分數
   
    所以與其去聽兩位不同的老師上同一門課程
    我倒寧願把時間用來學習其中一位老師的教材兩次(聽老師上課一次+自己複習一次)    
    有一句老話說:「考試不是比誰念的多,而是比誰忘的少」
    考題內容萬變不離其宗
    利用時間把教材讀熟就對了
    "熟練"才是成功上榜的最佳武器!
   
   
   
Q.7 考古題要怎麼做?該做多少?
Ans:
  「考古題」,對所有參加國家考試的考生其重要性自是不待言的
    但是要怎麼寫?要寫多少?這似乎沒有一個標準答案...
    我揉合上榜者的意見和我自己的看法,略述如下:

    我們練習考古題的用意有三~a.測試自己能不能發現考題中的考點
                            b.驗證自己的準備方向有無偏差(有沒有讀到重點)
                            (c.訓練自己的寫作表達能力)←潛在目的
 
    所以我們在學習到一定程度之後(建議是該科至少完整唸完一次後)就可以開始寫考古題了
    至於該怎麼寫?我覺得並不一定要完整寫完每一題(根據用意a和b的考量)
    只要將考點寫出,再將答案做重點式條列出來就行了
    一方面是節省時間,再來我們的主要目的是用意a和用意b
    不是為了訓練寫作能力  
    所以只要達到目標即可,實在不用要求每一題都要完美地將答案呈現
 
    不過最好還是定期抽出時間練習完整地作答(為了用意c)
    這時我們要儘量模擬考試的狀況:像~
    時間設定(90分鐘)
    答案卷(可以把『應考準備資料詢問~』這篇中weifan大提供的格式列印出來當成答案卷)
    和一些該注意的小事項(修正液的使用、字體的美觀...)  
 
    另外,該寫多少呢?
    我的看法是至少五年內的考古題要做完
    而且如果你行有餘力
    我甚至建議你不要只寫自己參加考試類科的題目
    比方說:參加司法特考-書記官考試的版友(包括我自己啦)
    當你把書記官考試五年內的刑法考古題都寫完了
    你就可以開始寫普考法律政風的刑法考古題或是其他種類考試的刑法考題
    因為誰也不敢說類似的考題不會出現在下一次書記官的刑法考試中
   
    抱歉...這個部分因為我自己還沒開始做(補習班的進度還沒上完第一循環...)
    因此沒辦法提供大家太多意見
 
 
希望這篇文章能對大家有一點小小的幫助

另外也希望大家能多多的回應
謝謝各位版友的閱讀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200 (by 霞客) | 理由: 我讀完了 百年難得一件的絕妙好文&曠世鉅作~!!各位朋友多多給這位神人支持與鼓勵



雖然這是一段艱苦的旅程...
但是我無法抑制一種信念,願意為這股信念獻身...
「縱使力量微弱...我仍願意以法律的荊棘去守護正義那幼小的蓓蕾!」
獻花 x3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10-30 22:21 |
愛作夢的魚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8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這篇文章寫得很讚,很想送鮮花給你,可惜我還是新手等級很低還没辦法送 表情
其實這些讀書準備和考試方法不此適用於司法特考,
因該說只要是法科的考試都適用吧。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APNIC | Posted:2006-11-03 00:04 |
一定要上榜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的確!就算無法一字不漏的背起來,也要每日看,時時看,把它好好的反覆看,再撘配教科書講解,一定會有大收獲的。
國考路真的很難,我已走了五年,還要繼續下去,直到金榜題名時...
各位大大!加油囉 表情
ps!我家附近的圖書館,不止有月旦法學教室,還月旦法學雜誌跟台灣本土法學,所以要查資料真的粉方便,而且這些課外讀物一定要去接觸,因為今年司四民法考人格權問題,而去年底至今年初,王澤鑑老師有在雜誌上發表人格權的相關討論耶!真是00╳╳


一定要上榜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11-03 09:45 |
channingyu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寫得很讚哦~~~

受益良多~~

感謝^^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11-04 06:51 |
thorns0102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0 鮮花 x46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版友們的回應
我準備要著手寫第(三)部分(完結篇)

如果大家對文章內的內容有任何疑問或是想和我討論的問題
歡迎大家提出來
我會一併在第三部分為大家解答的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0 (by 霞客) | 理由: 真是...真心的希望您來一起當版主~


雖然這是一段艱苦的旅程...
但是我無法抑制一種信念,願意為這股信念獻身...
「縱使力量微弱...我仍願意以法律的荊棘去守護正義那幼小的蓓蕾!」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11-06 17:17 |
sniper456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法條啊~~~
背法條真是有夠痛苦的~
頭昏眼花....
表情

不過法條看多了,
用字遣詞的確會有成長。
謝謝您的分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7-05-29 23:21 |
hws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哇~ 這位大大真是太厲害了~
感謝您分享經驗~
看到其中一句經典的話"有一句老話說:「考試不是比誰念的多,而是比誰忘的少」"
真的是這樣耶~~~~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7-05-30 09:46 |
kiddshoot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i謝謝大大精闢的分析,給我不錯的指引方向,受益良多。感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TWNIC-TW | Posted:2007-05-30 12:35 |
ncuevvg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您的文章寫得很好耶!謝謝您的用心分享


每天增加100%的勇氣......哈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7-05-30 16:07 |
airflash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4 鮮花 x36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副版主切中要害的分析
今年據我知道的最新消息
因為司法四等名額大增
會有一批已經具有律師執照的考生也跑進來參戰
原因:經濟不景氣,連新進律師的起薪都才三萬多
所以很多律師乾脆來拼書記官跟法警類科
因此大家要多多加油喔

^^


天秤之兩端,太極之黑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5-31 08:21 |

<<   1   2   3   4  下頁 >>(共 4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29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