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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资讯] 提升专业减考科/职业证照 将列应考资格
提升专业减考科/职业证照 将列应考资格 【原文转自:联合报 / 记者张锦弘/台北报导】 更新日期: 2012/3/26 下午 06:48:43 考试院通过「公务人员考试法」修正草案,未来得因用人机关需要,将职业证照当成公务员的应考资格,除可提升专业性,也可减少考科。考选部规划司长黄庆章说,需要证照的公职考试,专业科目原则上只考3科。
考选部长董保城表示,现行公务员考试的应考资格,如规定持有专门职业证书始得应考,须有其他法源,如公职社会工作师、公职兽医师、公职建筑师等类科,都是依相关职业法律设置。
不过,最近屡有卫生机关向考选部反映,其业务职掌虽非属医事人员执业范围,但与医事业务息息相关,负责指导所属医疗院所,非具有医事专业背景者无法胜任,因此建议公务员考试设置相关类科,如公职医事检验师。
此外,考选部还将推动在政府机关内部增设「公职律师」,也有人建议增设「公职营养师」等,但若要增设,得一一修改相关职业法规,旷日废时,无法立刻符合用人需求。
黄庆章指出,根本解决之道,就是修正公务人员考试法特殊应考资格的规定,「不限其他法律规定,因用人机关业务性质需要,得配合订定须具备相关专门职业证书,始得应考」。不过,修正草案要送立法院审查通过才能实施。
黄庆章强调,未来若新增某类需要证照的公职类科,仍将维持原本相对应的现行类科,以利用人机关多元取才,让尚未取得专业证照者也能应考。
此外,目前高考三级的公职兽医师、公职社工师等有证照才能考的类科,专业科目都只考3科,比一般类科少3科,黄庆章说,未来新设的公职类科原则上比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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