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日電)考選部今天指出,目前各項公務人員考試,除身障特考外,已全面列考英文,長期更規劃將英語能力檢定列為公務人員考試的應考資格條件,但相關標準仍待匯集各方意見。
考選部指出,4日將舉辦「國家考試納入英語能力鑑定與專業倫理之問題研究研討會」,以國家考試為出發點,通盤檢討英語能力鑑定與專業倫理相關問題。
考選部長賴峰偉表示,為增進公務人員競爭力及國際觀,提升政府施政品質,強化公務人員英語能力相當重要,這次研討會擇定「國家考試應考資格英語能力採認相關問題之研究」等專題進行探討,別具意義。
賴峰偉指出,目前各項公務人員考試,除身障特考外,已全面列考英文,長期更規劃將英語能力檢定列為公務人員考試的應考資格條件,並先擇定外交特考、國際新聞人員特考、國際經濟商務人員特考、民航特考等4項考試先行辦理。
考選部主秘林光基指出,將英語能力檢定列為公務員應考資格條件,考選部已規劃許久,目前問題出在於「標準如何訂定」,例如,如果要比照全民英檢、托福或其他英語檢定考試的幾級分,當做應考標準?英檢中級或高級、相當於幾分的標準?這些都必須委託學者幫忙訂定採認的標準。
至於何時會將英語能力檢定列為公務員應考資格條件,林光基說,目前還沒有時間表,此外,英語檢定考試有很多種,不能獨尊「全民英檢」,希望本週這場研討會能匯集各方具體意見,做為訂定標準的參考。10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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