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94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a6079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問題討論] 考試院院會通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暨普通考試、初等考試規則修正案
考試院院會通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暨普通考試、初等考試規則修正案
【2008/4/24更新】
考試院院會今(24)日通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規則及附表一應考資格表、附表二應試科目表;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規則及附表一應考資格表;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部分條文;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規則第8條、第9條修正案。
考選部林部長嘉誠表示,公務人員考試法於民國97年1月16日修正公布,其中第3條增訂公務人員高等、普通、初等考試及格人員於服務1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第15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刪除以低一等級考試資格得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二級考試之規定。配合前揭條文之修訂,爰修正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規則及應考資格表、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規則及應考資格表、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規則。另為應用人機關業務需要,於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增設國際經貿法律類科。全案將於考試院發布後,公告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供各界周知。


這樣的意思是說考上了也沒辦法繼續往上考了?還要去取得博碩士學位~看來公務員也不是這麼好當的了~加薪無望.... 表情公務員的薪水要加恐怕很難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05-12 00:09 |
uod769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4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通知分享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固網公司 | Posted:2008-05-12 14:46 |
chloe0629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大大分享資訊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8-05-13 09:41 |
素曉陵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通知分享 表情 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8-05-13 10:20 |
m4567892002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雖然還沒考上,不過還是謝謝資料分享,知道以後心理有個底也好~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8-05-29 18:45 |
ferrari0427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9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看來往後在政府機關上班
也不是很輕鬆的事
現今的社會
要賺錢恐怕會變得很難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5-29 19:3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1995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