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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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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资讯] 重大变革 8月开始 法律科目国家考试 open book
国家考试出现重大变革,未来考生作答法律科目考题时,将可翻书考试!考试院院会一日决议,即将在八月份举行的律师考试、司法特考与军法官考试,所有应试的法律科目,包括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科,都会附上各单科考试的法律条文,并在考试时分发给应考人使用;但实际命题范围并不以附发的法律条文为限。


考试院院会通过,律师考试将于八月廿三日至廿五日,在北部、中部、南部三考区举行,而司法特考与军法官考试也将在八月九日至十一日举行,司法特考暂定需用名额共一二三二名;军法官考试暂定需用名额为三十五名,届时将分别在北部、中部、南部及东部四个考区同时举行。


考试院秘书长张俊彦昨日表示,律师考试应试科目民法、中华民国宪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法、行政法与强制执行法、商事法与国际私法,在各科应试科目考试时,附发各该科单科法律条文供应考人使用,但实际命题范围并不以附发的法律条文为限。

考选部更正如下:
中国时报于本(97)年5月2日A8版登载本年8月9日至11日举行之97年第二次司法人员特考及97年军法官考试「所有应试的法律科目均附上各单科考试的法律条文,在考试时分发给应考人使用」之消息,与5月1日考试院院会第282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二项考试计画案内容不符,依审议通过之考试计画,仅「97年第二次司法特考三等考试司法官类科各应试法律科目,及司法事务官法律事务组类科应试科目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法与非讼事件法之强制执行法部分,于各该应试科目考试时,将附发各该科单科本法律条文供应考人使用。」并非本二项考试所有应试法律科目均附发法律条文,特此声明。


努力,不一定会成功!
但努力,就有很大的机会成功!
机会是给已经准备好的人!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08-05-02 1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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