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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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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资讯] 诉愿法第93条与行政诉讼法第116条间之争议问题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 5 (by airflash) | 理由: 对于司法三等的考生而言,感谢提供争点与讨论。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 Posted:2007-11-09 15:11 |
airflash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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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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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一争论,简略阐明给各位考生:
1.司法四等、高考三等(法制除外)之考生,原则上这题的争议讨论不需要注意太多
  仅只需记得「不具遮断性」之法理,据此所立之法条详记阐明即可得分。
  (以上本题讨论,非高考法制、司法三等之考生请勿详读,以免造成更大困扰。)
2.然而,司法三等之考生,此题就有其一定之重要性,其中涉及法理、权利保障等等的论证
  所以必须好好详读^^....

PS:以上意见,提供卓参。


天秤之两端,太极之黑白。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7-11-09 15:16 |
ju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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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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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大的分享喔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7-27 0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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