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35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ataone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2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問題討論] 公務人員相關法律的適用對象疑問
請問一下..有關公務員之協會法,撫卹法,退休法,保險法,保障法,訓練法,陞遷法,考試法,任用法..
..等等之適用對象..為何?我看的好模糊啊..連問題都不太曉得要從何問起.. 表情

以下四個有何不同?
"現職經銓敘機關審定資格登記有案人員"
"經銓敘機關審定資格發記有案人員,以有給專任人員"
"組織編制內,有給專任人員"
"各機關組織編制中,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以下三個有何不同?
"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組織法規中,除政務人員,機要人員外,定有職稱及依法任用,派用人員"
"各機關組織法規中,除政務,民選人員外,定有職稱,官等人員"
"擔任組織編制內職務,支領俸薪人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7-08-19 09:23 |
jose1982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3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你的問題... 表情 我看的也好模糊喔!!SORRY~
不過很多"公務員名詞"都會有身分重疊的物問題,小的知識寡陋,很難詳細解說,
我就把"法規適用對象"做個簡介給你,做個小解:

國家賠償法-->適用所有依法令從事公務的人員

公務員服務法-->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 與 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所稱俸給,不僅指現行公務人員俸給法所定之俸給而言,其他法令所定國家公務員之俸給亦屬之;又不以由國家預算內開支者為限,其由或鄉鎮自治經費內開支之公務員,亦包括在內。

公務員懲戒法、公務人員保險法-->係指官等為特任、簡任、薦任、或委任之文職人員,包括事務官及政務官在內(反正有給他官等的都適用)

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考機法、公務人員保障法-->依官等及職等任用之,只有經銓敘任用的文職人員而已喔!!(純事務官)

大致上就醬子了 如有問題 請其他大大多加指導 表情 thx~


很多人在面對人生很多的選擇之時,總求助無形力量的協助,忽略了自身才是一部強大的發電機...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8-19 12:14 |
jutty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3 鮮花 x24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大大的說明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7-29 01:4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86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