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公民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902
个阅读者
04:00 ~ 4:30 资料库备份中,需等较久的时间,请耐心等候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m30186
级别:
小人物
x15
x85
分享:
▼
x
0
[问题讨论] 公民
2004年我国第十一届总统大选,因发生了319枪击案,影响整个选情,
国亲阵营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陈水扁先生、吕秀莲女士"当选无效"的
选举诉讼。请问:国家设置法院裁判诉讼案件,主要是在实现下列哪
一项目的?
(A)普及教育
(B)维持社会秩序
(C)伸张社会正义
(D)维护国家安全
个人觉得是C,但是答案给B,为什么??
请给我花以示鼓厉 谢谢
x
0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07-07-23 01:10 |
m30186
级别:
小人物
x15
x85
分享:
▲
▼
想请教何谓社会正义?
请给我花以示鼓厉 谢谢
x
0
[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07-07-23 01:28 |
霞客
级别:
知名人士
x62
x1027
分享:
▲
▼
...................这题好难.
尘与土. 云和月.
x
0
[2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
2007-07-23 11:48 |
ssiinngg
级别:
路人甲
x0
x3
分享:
▲
▼
我觉得
这题~~
前面一段应该是障眼法吧
最重要的是~~法院...诉讼法...目的
也就是真正的题意是在问~
法律的目的是??
如果以法学大意的角度去想~~
不就是
保障人权和维持社会秩序
因此答案就出来啦~
x
0
[3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
2007-07-23 13:28 |
dnjqswvom
级别:
小人物
x0
x46
分享:
▲
▼
可是我总觉得C也说得过去..........如果就他所问的"国家设置法院裁判诉讼案件"
x
0
[4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
2007-07-23 13:39 |
m30186
级别:
小人物
x15
x85
分享:
▲
▼
对啊....
B对 C也对.....
是题目出得不好吗= =?
请给我花以示鼓厉 谢谢
x
0
[5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07-07-23 13:43 |
ssiinngg
级别:
路人甲
x0
x3
分享:
▲
▼
下面是引用m30186于2007-07-23 13:43发表的 :
对啊....
B对 C也对.....
是题目出得不好吗= =?
呃~
回去想想~~
如果要删除C的答案~
是要把319的案件考虑进去才是~~
因为~~
有谁认为那个判决是伸张了"社会正义"呢??
如果根据死者的自白遗书就算是最有力证据的判决
算是伸张了社会正义....那C就算是正确答案了
--
呵呵~
深深感觉这题是出题者在纾发"心得"呀
劝大家不要在总统"游行"时动歪脑筋
却考倒了我们这堆"受害者"
x
0
[6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
2007-07-23 15:14 |
coelho
级别:
路人甲
x0
x3
分享:
▲
ssiinngg大大说的有理
所有诉讼的目的都是在
保障人权
维持社会秩序
所谓的社会正义
正义乃是主观无定论
所谓维持社会秩序
乃是基于法律明文所规定和保障事项为依据
如:
依刑法而言 提醒人民法律所规定之犯罪成立要件
依民法而言 规范私经济交易秩序
依行政法而言 规范行政权之运作规则以保障人权不受侵犯........等等
x
0
[7 楼]
From:台湾Chien-Hsin Junior College |
Posted:
2007-07-25 10:44 |
MyChat 数位男女
»
国考&法律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214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