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最近
天象.气候
-最近浏览-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天象.气候
-最近浏览-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刑法~真实案例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816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CUNNING
级别:
小人物
x6
x27
分享:
▼
x
0
[问题讨论] 刑法~真实案例
南投县警局从PCHOME上看到色情图片
之后追查IP来源
结果我表弟中箭落马
可是图不是他贴的
前阵子也从花莲到南投说明事由
结果现在警察叫他举证
一般家用电脑根本不会留下任何证明
除非有开防火墙记录IP与时间
现在根本提不出任何证明
这真的是人家常说的
举证之所在也是败诉之所在
现在等着被开罚金吗?
我只知道没判到刑的罚金不会留前科
有判刑期的罚金才会留前科
那不是重点...重点是还有没有解??????????
还是花钱消灾自认倒楣
这案例不是第一次啰...奇摩搜寻至少有5位中过奖
所以推定我表弟不是一人独得
除了可能是PCHOME时间与HINET机房时间不同有可能弄错对象
或者是被人当跳板之外好像想不出可能原因
[ 此文章被CUNNING在2007-01-11 20:18重新编辑 ]
x
0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
2007-01-11 20:12 |
心里满是你
级别:
小人物
x0
x4
分享:
▲
▼
警察 叫他举证? 警察 又不是法官...有这个资格叫吗.
如果真的不是你弟贴的 我想大可不必担心吧..
你弟有权保持缄默 且法官不能因你弟缄默而判他刑
罚金 也是主刑的一种 何来 无前科之有?
心里满满的,总是出现你的身影
不是不跟你相见,而是你错身而过---无法使用之字串
http://www.loves920824.ws
x
0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7-01-11 21:56 |
CUNNING
级别:
小人物
x6
x27
分享:
▲
▼
我是看到下面这篇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d=1707010100361
第 6 条 警察刑事纪录证明应以书面为之;明确记载有无刑事案件纪录。但下列各 款刑事案件纪录,不予记载:
三 受拘役、罚金之宣告者。
x
0
[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
2007-01-12 00:33 |
alexyan
级别:
路人甲
x0
x2
分享:
▲
▼
因为你并没有讲的很详细警察局根据的IP是怎样的IP资料,所以我先就我对您题目的了解回答:
一般来说家用的中华电信HINET ADSL是使用浮动IP,也就是说每次登上网路时,中华电信的IP主机会随机派发一个IP给您,等您下线时,又再将这个IP派给其他上线的人。
警察局根据IP逮人,应该是根据向PCHOME和中华电信函调的资料,取得:
1.在PC HOME 张贴图片的时间、张贴者的IP
2.该时间中华电信将该IP派给对象,由其登入的帐号反查当初注册的人是谁。
由此1.+2.的资料,"推定"当初注册的人就是张贴图片的人。
不过,这种"推定"漏洞百出,基本上根本就很容易向法官举出反证。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这句话是没错。不过,这句话要说的是,如果警察要证明你弟有罪,就必须能完整举证警方的推定完美无误。否则,只要是有问题的推定,哪怕只要中间任何一段可能有问题,你弟都应该是无罪的;换句话说,证明你弟有罪是警方要去举证的,你弟不需要去举证自己无罪。只要警方的证明有问题,你弟自然就是无罪的。这就是不自证己罪原则跟无罪推定原则。
因此,只要我们能证明方才1.~2.中间的任何一段,有可能是其他人做而不是你弟做的,警方的推定就不能完全成立了。如果法官或检察官有点常识和道德,并且愿意依照刑法的原则判刑的话(这是另一个问题了,部分司法人员素质很差,完全没有法律以外专业技术概念、又爱凭直觉和感情乱判的问题先不讨论),就应该会判你弟无罪或给予不起诉处分。
接下来是我们要反证出"警方的推定有问题"之点。
任何一个稍微接触了解网路技术的人都知道下面A.的事实:
A.IP是可以假冒的,有太多软体可以让人使用假冒的IP来发信或张贴图片,您可以到GOOGLE上去输入"假冒IP"、"伪造IP"这类的关键字,就可以找到很多这类的文章。
因此我们再来要做的事情是:
B.列印A.步骤中到GOOGLE找到的这些文章,来证明在那个时间使用这个IP张贴色情图片的人,"有机会"是ip假冒者。而IP假冒者确实可以在同一时间,使用跟你弟相同的IP在PC HOME上面贴图。
C.另外再举出一种状况,如果你弟有无线网路或频宽分享器,警察所查到你弟的"真实"IP,很有可能透过这类设备被你弟所不知道的无线分享者所使用。也就是同时这个真实IP也同时被其他好几人使用中,而其中某个人跑去PCHOME贴图。刑法妨碍风化的条款,应该是不罚无主观犯罪意识的人。你弟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真实IP被不知名的人用来犯罪最为散播猥亵物用,我想有SENSE的法官应该是不会判罪的。
还有太多其他可能性,都能证明警方推定的1.~2.之间是有瑕疵的。建议你搜集以上这些相关资料给检察官或要移送你弟的电信警察,如果它们有点良知,应该就会撤案了。不然,把这些资料拿到法庭上用来攻防,相信也是很有效的。
我是觉得年轻人留一个案底,以后很多机会就没有了,人生也会毁掉一半。
所以能帮忙救一个,算一个。
希望这篇回覆可以帮上您一点忙。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霞客) | 理由:
感谢您的热心!非常感谢!!
x
0
[3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
2007-01-30 20:24 |
yule3200
级别:
小有名气
x8
x184
分享:
▲
▼
推定是不是
依照思考逻辑
用猜的啊
好奇怪..
这样也可以喔
x
0
[4 楼]
From:台湾索尼So-net网 |
Posted:
2007-01-30 21:51 |
bbb111
级别:
路人甲
x0
x0
分享:
▲
▼
?你说你弟的电脑中木马?
!木马有很多种是那一种.
a键盘记录器b远端遥控的c.作socks的.d还是无聊看你电脑内容的.
?你说pchome或hinet有问题?
!那就是pchome或hinet被hack了ㄇ
?你说做跳板?
!那这ㄍ无聊的hacker是要贴图干马!
?是纯脆贴图吗?
!应该不是吧
?你说若真的被做跳版?
!一个ip在网路世界可以假.但是要两个同样的ip同时在网路上是不可能的...
你说的是proxy吧..若proxy的话不可能用你家的adsl.除非你家的电脑
有开proxy.若跑proxy..是有可能的..但机乎没有人会用木马做proxy
因为匿名proxy很多.不需要破解一台电脑.去开太麻烦了..还有一些
贴图区是会侦测proxy的..你用proxy不让贴ㄋ
?都是用浮动ip?
!没错.但从hinet调通联.你弟要赖也赖不掉ㄋ.
x
0
[5 楼]
From:台湾台北市 |
Posted:
2007-03-29 00:38 |
CUNNING
级别:
小人物
x6
x27
分享:
▲
▼
这事件已结束啦。是表妹的同学贴的
现在上网真的要很小心很小心
上网贴A图一定会死,贴了2个网站算2个罪,贴了N个网站恭禧了准备跑路吧
上聊天室昵称用"援"字+内容谈到"金钱"犯儿少法29条,释字623也不见得能帮你脱罪,罚意图犯因为你暗示,上留言板征援交找包养也一样。
上网拍卖国外原版DVD也有事,侵权!尤其是卖假货的自己当心了快去移掉吧,卖掉的也快清一清
上网发布买东西不爽的心得,会被告诽谤
连部落格贴上MP3也快清掉吧,现在网路警察很勤劳的
这堆鸟事初犯多半是缓起诉,你一个事情做2次以上就保佑被同一时间逮到,不然缓起诉铁定被撤了又判一个新的,光是加起来罚金多到缴不完。网少上一点才是真的,妨碍风化跟儿少法29条几乎一天一个中奖
网拍也扫很勤。信不信由你啰~很铁齿想去做"制式"笔录的可以试试看,包你中奖
x
0
[6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
2007-03-29 21:04 |
vip1976
级别:
路人甲
x0
x0
分享:
▲
我想侦查犯罪事检察官的事吧.
警察没有侦查权.
再来嫌犯也没有自白的义务.
我想一切都是吓唬人的吧
x
0
[7 楼]
From:欧洲 |
Posted:
2008-03-15 03:19 |
MyChat 数位男女
»
国考&法律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568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