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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資訊] 國道電子收費95年元月上路 遠通電收:將開放e通機規格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將自2006年起實施,標得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的遠通電收總經理張永昌20日表示,未來將開放高速公路電子收費OBU(台灣正名為e通機)規格,但因目前受限於智慧財產權,未來將視使用情況逐步開放多家廠商加入e通機量產行列。
遠通電總經理張永昌20日表示,雖然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由遠通電收標得,但他強調,未來將開放e通機規格,讓有興趣的廠商也有機會共同推動高速公路電子收費,他也針對民眾對e通機的誤解作出澄清。
張永昌指出,目前民眾最容易誤解的是e通機的設計。
他說,目前常用的e通機有兩種,分別為標籤式及兩件式,其中標籤式僅供作扣款使用,無法發展多元化應用,美國的電子收費多採用此種﹔而兩件式的技術應用則可提供個人化服務及支援ITS(智慧型運輸系統)相關應用,採用的國家有日本與新加坡等。
他表示,台灣採用兩件式e通機,除了有上述功能,也可支援交通部「交通一卡通」政策,且台灣的e通機價格比上述採用國家要相對便宜。
張永昌指出,雖然同為兩件式,但新加坡OBU約新台幣3000元,日本甚至高達5248元,而台灣e通機成本也遠超過其售價新台幣1300元,然而遠通電收願意自行吸收超出部分之成本,以此售價提供給消費者,因此評斷e通機價格昂貴並不合理。
他說,目前遠通電收設計的e 通機依然受限於智慧財產權,包括必須取得奧地利專利授權、技術移轉、承諾、研發、製造認證,且為了預忙資料外洩,向其他廠購買的OBU都得要納入遠通電收的統一管理與密碼保護,因此現今僅少數廠商能夠生產,未來將視使用情況逐步開放多家廠商加入e通機量產行列,產業後景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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