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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資訊] 十個正確駕駛觀念的提醒
文字--------------源自 華南產物保險 一、不可能同時專心做兩件事情:
開車時可以同時聽音樂,因為不太會分心;若開車同時聊天或觀外頭發生的事故或 打行動電話,則可能讓您忘了正在開車,至少會失去對危機的警覺性。在車上正確 使用行動電話的原則是:行動電話僅做為緊急連絡工具(簡短結束),而不可用來 聊天,除非您把愛車在安全地方停下來。
二、車禍造成頭部受傷所佔比例最高:
根據統計,車禍造成殘障的部位比例,頭部或腦部33%,頸椎5%,腹部22%四肢 11.9%可見車禍極易造成長期癱瘓,如:變成植物人。因此安全帶和安全氣囊的組 合保護頭部是很重要的。
三、提早出門可以換來安全的心境:
開車需要保持輕鬆的心情,開車時若心事重重或心急如焚(擔心遲到或誤了大事) ,容易使您無心開車卻開快車,心裡焦躁地盤算如何抄近路(包括走路肩)腦海一 直充斥著目的地可能將會上演的負面結果(例如:飛機趕不上了,重要的客戶得罪 了),而對於前面任何突發狀況都會變得反應遲鈍,因而容易發生車禍。因此,為 了消除這些令您焦燥的因子,就提早出門吧!
四、 應避免穿超厚底的鞋子開車:
穿超厚底的鞋子開車,不論煞車或踩油門都很難運用自如,也容易發生車禍。
五、 兩車狹道相遇,對方不讓,您就讓對方吧!
若兩車互不相讓,僵持的結果是徒然浪費雙方時間,也形成其他車輛堵車而演變成 進退不得。何不盡早退一步,則海闊天空!
六、 有他車欲插隊時,就配合讓其安全插隊吧!
上下交流道或通過收費站前都有插隊情形發生,插隊文化是不可取。但若不讓插隊 者「得逞」,很快的,第二條車龍即刻會成形,勢必造成交通阻塞。
七、 勿以報復心情面對不友善的他車:
馬路如虎口,急躁的駕駛如猛獸。駕駛人在繁忙的道路很容易受到情緒性撩撥,每 遇爭車道時極易怒目相向,為了發洩怒氣,向對方閃遠燈或鳴喇叭是常有的事,但 並不能真正消除怒氣,反可能惹來殺機 (萬一對方是個火爆浪子)。
八、高速公路行車,至少要看得見同車道三輛車煞車燈:
煞車燈是對後方車輛的重要警示。為了要掌握前面路況,除了要與前車保持安全車 距,至少要讓自己視線看得到前面同車道三輛車子的煞車燈,以備前面有突發事故 時有充裕時間應變。因為前方一旦有任何發事故,前面車輛一定會踩煞車燈。
九、 行車速限不應自行加上十公里:
一般速限都有十公里彈性,但這十公里是提供異常狀況時的超速餘地,不能被視為 常態。因此規定九十公里的速限就是九十公里,不要自行設定為一百公里,因為在 異常狀況或稍不注意時容易超過一百公里。自行加上十公里也容易讓您分心,因為 怕超速被罰,您會緊盯著速度表。
十、 避免與任何大型車輛併排行駛或在其前後行駛:
若在大型車輛的前後或左右行車,容易被擋住視線,往往會來不及應變突發狀況。 當有事故發生時極易受困,而且當大車出狀況時(如爆胎),也很可能受到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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