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要分兩類來說,一個是金控公司及其關係企業,一個是其他企業……
一、金控公司及其關係企業部分:
現在還會明目張膽作行銷的,大多是金控公司的關係企業,而他們在個資法施行前,大多已經依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3條等規定先做好準備了。
相關評論可參閱:
http://www.winklerpartners.c...ang=zh-hant這類公司你如果問他們個資來源,他們大多有一個SOP和制式的回答,如果你要求禁止日後再將個資作行銷使用,他們也會幫你註記,之後就不會再接到該金控公司集團的類似電話了。
二、其他公司的部分:基本上就是不怕死或即便倒了損失也有限的公司
就個人經驗,只要一提到個資法,這類公司都直接掛電話(害我沒機會練習個資法實務)。
---------------------------------------------------------
其實新版個資法施行後,已經出現不少個資蟑螂,而資訊公司、律師事務所,以及4大會計師事務所與其旗下的顧問公司,也都開始拜訪稍具規模的公司或提供有關個資法的教育訓練課程、文件審閱服務,或甚至是客制化的軟、硬體服務。反而是金控集團的行銷越來越頻繁(畢竟有備無患嘛,不過話說回來,他們也是個資法施行後砸錢最多的一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