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992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op47 0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4 鮮花 x12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投訴] DEL~
  DEL~


[ 此文章被op47在2012-04-12 11:21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香港特別行政區 | Posted:2012-03-25 18:13 |
Hatsuyuki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創作大師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54 鮮花 x132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個人意見:不可以
三板板規是通用的
即使8th Feb前 也不可能給時間改回文
會對其他人不公平
Moreover
你有大量違規回文 理應禁言


請勿盜文 盜文者死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香港和記電訊 | Posted:2012-03-25 22:11 |
ChaosX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社區建設獎
頭銜:哈哈哈~你看看你!哈哈哈~你看看你!
分類版主
級別: 分類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遊戲歡樂包, 電玩遊戲
推文 x722 鮮花 x145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在該文章移到地圖區之前
您的留言本身就是違規
只是因為插件區的版主們嚴重失職
沒有仔細巡查到您所有的違規文章
因此才讓您產生了您的回文是OK的錯覺
再說
因為插件地圖模組教學4篇版區的版規在
kr大的強勢統領下完成了統一
所以就算是地圖區成立後發表的版規
對於地圖區成立之前的灌水也是有效力的
也因此
根本無須給予時間修改
只要版主看到即可立即處決
若您有心要改
您現在就會把所有灌水都一一修改了
然後再找版主要回雅幣
也許版主會看您有心的分上而取消處罰
但您現在的所做所為是
來這裡
暗指版主的不是
甚至抓了可笑的漏洞
來規避這罰則
可見您是抱著僥倖心態
自作聰明的愚弄著論壇的版規與版主們
那麼...
還有需要給您機會嗎?


版主以死 有事燒紙
獻花 x3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3-25 23:17 |
rujli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頭銜:I'm Pein,not レッドI'm Pein,not レッド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CS地圖區
推文 x85 鮮花 x96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您說"CS地圖區的版規是2012-2-8定立的, 我在2012-2-8前留言"

請您先搞清楚...

地圖區還未成立前,所有地圖文是歸類在插件區

而插件區中早有版規存在,且您的回文內容也已違規

綜合以上

您的回文被扣分亦是理所當然,與您回文的時間無關


[ 此文章被rujli在2012-04-06 22:40重新編輯 ]


killer699走了....突然有一股哀傷感....

他雖然為人陰險(?)

有點老土(??)

有點囂張(???)

做事一板一眼,完全不顧其他人(????)

但他還是一位好版主(此句抵銷前面的內心話)

在下向他致敬,雖然他人離開,但精神永遠會在這裡.......(舉手禮)

個人首頁~有興趣者可以參觀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教育部 | Posted:2012-03-26 12:4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9156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