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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h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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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比赛杀人是否能归责?
刚朋友问了我个问题我愣了一下,查了讲义资料还是没下文,看有谁知道?

某A摔角手(Shawn Michacls)和某B摔角手(Batista)正进行冠军争夺战
状况一
A跟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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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5-11 22:54 |
Dragon-Q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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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必须是容许诺的法益 表情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11 23:12 |
cash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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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于 2010-05-11 23:12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承诺必须是容许诺的法益 表情

所以承诺范围要是只有普通伤害...
超出这范围造成重伤或死亡就可以提告啰?
那是不是就要看可否预见来判断超过部分是故意或过失?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5-12 00:47 |
jacko7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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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之承诺,于下列事项中不阻却违法:
1、侵害国家或社会利益之犯罪。如诬告罪
2、杀人罪。如275条
3、伤害罪。原则上在一定范围,是可以阻却违法的,因为伤害罪是告诉乃论,既然对方同意你伤害,就不会告诉,自可阻却违法。但如伤害致人于死或重伤罪的话,就不能阻却违法。
4、堕胎罪。
5、强奸或强制猥亵罪。如227条
6、和诱罪。
7、对财产或名誉之犯罪。对财产之犯罪因仅涉及个人法益,可得被害人之承诺,原则上可阻却违法,但如与公共安全有关,就不得阻却违法,如174条
------------------------------------------------------------------------
而问题一~~当然就无法用被害人之承诺的超法规阻却违法事由来阻却违法,故甲有罪责~~
至于如何论罪科刑~
甲如有杀人之故意~就会成立杀人既遂罪
甲如只是想伤害对方而己,却造成对方死亡,就会成立伤害致死罪
问题二~~一样不得用被害人之承诺的超法规阻却违法事由来阻却违法,甲成立过失致死罪
但是否可以用刑法22条业务上正当行为~来阻却违法~是可以讨论的~~
-------------------------------------------------------------------------
像这类的问题~~也是每个老师书上有不同的说法~~
以"拳击比赛中甲把乙打死了"这题目为例,有老师书上说可用刑法22条业务上正当行为~来阻却违法。
也有老师书上认为可用被害人之承诺的超法规阻却违法事由来阻却违法。
但亦也有人认为被害人之承诺在某些情形中不得阻却违法(如上开所述)。
-------------------------------------------------------------------------
重点是~考试应该不太会考~~
因为有比他更重要的帝王考题(正当防卫、紧急避难)~~~~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固媒体 | Posted:2010-05-12 02:06 |
cash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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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jacko711014 于 2010-05-12 02:06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被害人之承诺,于下列事项中不阻却违法:
1、侵害国家或社会利益之犯罪。如诬告罪
2、杀人罪。如275条
3、伤害罪。原则上在一定范围,是可以阻却违法的,因为伤害罪是告诉乃论,既然对方同意你伤害,就不会告诉,自可阻却违法。但如伤害致人于死或重伤罪的话,就不能阻却违法。
4、堕胎罪。
.......


嗯,一开始我也是想用叶务上正当行为不罚,后来又想到他们选手应该有签生死状类似那种东西吧?

要不然万一每打一次比赛被告一次不是也挺麻烦!

推测之承诺可容许的只有普通伤害、自由法益、财产法益 ,但是Q大所说的搏击运动会出现法所容许得风险,意思是在国家规定以外的合法个案吗? 所以重伤或死亡还是可以被接受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5-12 1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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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是炼柔道的,常作勒颈的动作,首先这动作会昏倒也会死人!
为何在场上还可以这种动作!!为何搏击运动要有裁判!!
法所容许得风险不只限于法律规定,也有信赖原则之适用!!对于
重伤死亡是可以被接受,但是也会有限度~ 表情


最难的题目不是存在于难与不难之间.而是被忽略的东西!!!
献花 x1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12 17:21 |
luciferydog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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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271I构成要件该当
但甲该行为有无阻却违法事由??
A得承诺,题目没说乙承诺甲可以杀他。
B业务上正当行为,题目说是摔角冠军赛,可没说是杀人争霸赛。

一般运动比赛虽然有得到承诺,但该承诺是随着比赛的规则与型态而有不同的形式,也有着不同承诺对方侵害法益的态样与程度,比如比赛打羽毛球跟比拳击的承诺就不相同。

虽然是摔角比赛,可是乙并没有明确承诺甲可以杀他,那怎么可以认为该当得承诺而阻却违法?
一般的激烈比赛最多是承诺因过失而致的伤害,也就是说比赛者上场是想要打倒对方,而不是要打死对方,而万一真出现了打死对方的情形,则要分为故意或者是过失两者类型分开讨论,典型的争议在过失,也就是说甲如果是要打倒对方但却没注意到对方的身体太弱以致打死了对方,那么可以阻却违法吗??

故意的类型一般而言是没有争议的不能用得承诺来阻却违法。
例外的情形则有可能适用正当防卫来阻却违法,比如甲在比赛中发现乙想杀他,处处用违规方式打他要害并且裁判也故意视而不见,此时甲就有可能主张正当防卫。

2.则属典型争议,视运动规则跟类型而有不同程度的界限。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13 00:06 |
粥杰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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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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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1

271该当

状况2

过失致死该当,超法规阻却违法

得减轻一部份或免除刑责...


应该是这样吧?

我也不确定,呵呵...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5-18 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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