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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lai0913 於 2010-03-08 17:10 發表的 : 冰大!這題目還真的有水準哦! 重點應該在於是否成立加重強盜罪 但 答案我現在還不知道
下面是引用 芸淡風清 於 2010-03-08 17:53 發表的 : 甲跟丙有沒有共同正犯的問題? 乙喔…摟摟抱抱的照片,不能算是認定通姦的證據吧,所以應該沒事吧… 不過就小女觀點,乙--活該! 對婚姻不忠的男人都該死! 我支持甲跟丙!
下面是引用 麥場 於 2010-03-08 17:58 發表的 : 應該沒有~ 如果乙不提供財物給丙~ 丙就不會去撞人~幫乙取回的財物~ 丙是受到甲的教唆才產生犯意~ 不是本來就有想撞甲犯意~
下面是引用 冰咖啡 於 2010-03-08 17:58 發表的 : 芸大提出一個很好的想法,「共同正犯」,這點是我出題時沒想到的。 但是,其實我最請教大家的是: 乙、丙有無成立正當防衛之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