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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90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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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民法一堆問題
1. 民法311條第二項的但書 是在講什麼呢?
2.民法312條 就債之履行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 這個又是指誰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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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3-07 1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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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妳的留言記錄
如果要學法律
還是要去補習班吧~~
法律在網路上學是一條絕徑,絕不是捷徑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9-03-08 08:50 |
luciferydog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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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與2 設A向B借500萬,同時A請C拿出C的房子為擔保(設定抵押權給B),此時C是那個有利害關係的人,因為如果不准C來清償該債務,那麼C的房子會被拍賣阿,C有權利選擇她要房子不要現金,所以當她清償了該債務後,由於A對B的債務就消滅了,如果就真的這麼消滅了對C而言顯不公平(500萬怎辦),所以312就規定於清償限度內承受債權人之權利,於是C就可以向A請求該500萬元。

不過事實上AC之間本來可能就有一些約定,所以該312的承受會與本來的約定(委任或保證)以及物權法上的抵押權規定競合。

3.340說A欠B100萬C欠A100萬,兩債權均已到期,B聲請法院發禁止C清償A該債務的扣押命令,此時C為第三債務人,C就不能於受扣押命令後所取得向B的債權來抵銷該扣押命令的債權。
因為該扣押命令是法院發的,請你到法院來處理,不要私下抵銷解決,免得到時又發生疑義。

  341設A跟B定契約要向送花給某C,若A後來也欠B花,B不能抵銷,因為依269該第三人已經取得了直接請求給付的權利了。

4.349指物的買賣,如A賣房子給B,要擔保就該房子不能有其他人對B主張任何權利,比如說C跳出來說我有抵押權喔,這樣B可向A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來處理。
  352指的是債權的買賣,買賣分兩種,一種是物一種是權利(348),因為物可以看得見,可是權利看不見,如果該債權原來A對C的,而A將該債權賣給B,可是C到底有多少資產,會不會根本就不夠自產來還錢,352認為該風險由買方負擔,除非A自己在契約中說我願意擔保C對該債權的支付能力,不過即使A這樣說,352後段也規定了時間點,推定擔保到債權移轉時為止,除非B能舉證A有說她要擔保到某個時間點為止。

5.363A向B買房子三棟,其中一棟有瑕疵,則A依363第1項只能請求就有瑕疵的那一棟解除契約,如果當初是約定1000萬買該3房,那關於那一棟,此時就賦予買受人減少價金的請求權,如那一棟再1000萬中值200萬,那當A解除那一棟的契約並還給B時,如果還沒付價金,就只要付1000-200=800萬元,如果已經付了1000萬,就可以請求返還200萬元。

368設A賣狗給B,哪知B後來發現狗是盜贓物,B知道雖然A也是善意的不隻該狗為盜贓物依801+948有所有權,但是還有被害人或遺失人仍可依949請求回復,所以她可以368拒絕給付價金。

377如果A把其地設定地上權給B,B又把該地上權賣給C,由於地上權得以占有該地,此時該契約就可以準用373~376來定其利益及危險負擔。

6.400A喜歡B的黃金,B喜歡A的鑽石,AB都很是投資理財的高手,所以會依國際市場的波動來向對方買黃金跟鑽石,可是他們覺得每買一筆就要付錢一次太麻煩了,所以約定該交易所生的金錢債務定期結算一次,互相抵銷後支付其差額即可。如一年結算一次,A向B買了3億元,B向A買了2.8億元,抵銷後A要付0.2億元給B。

7.414A跟B說,如果這次你能考上高考,我送你我那台車BMW。結果B發狂考上了,此時由於B經過那段痛苦的發狂過程,所以就要A對該車負與出賣人一樣的擔保責任,而不是像原來贈與人一樣的責任411。
蓋此時與無償並不完全相當,B痛苦的發狂與A贈與的引誘在法律上不應視若無睹。

    以上個人見解不掛保證,如有瑕疵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表情 表情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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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2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2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09 16:04 |
u90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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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大大 非常感謝您的回答
那另外想再請問一個問題   第368條 第二項   前項情形,出賣人得請求提存價金     看不太懂它在說什麼 麻煩在幫我回答解釋一下 感謝您 表情


010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9-03-10 21:24 |
luciferydog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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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雖然讓買受人有拒絕支付價金的權利,可是萬一該權利被第三人主張的風險始終沒有實現,因為出賣人可以去彌補(他去找原權利人買回來),那麼鑑於該風險終究只是風險,第2項就說出賣人有要求買受人提存價金的權利(不然你又有狗又沒付錢太爽了吧)。

提存326,就是請買受人把價金交給法院提存所保管,給公正第三人保管,依329等該風險沒有後,出賣人就能受取該價金了。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3-11 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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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   謝謝你...我已經明白了..感激不盡...


010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局域網對方和您在同一內部網 | Posted:2009-03-17 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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