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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边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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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会犯一些版规(像是回文字数过少那类的),但是现在看过这篇后,已经大致上了解规定的内容了。 表情
真的建议加重灌水文,不美观又令人讨厌 表情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30.0 (by Hatsuyuki) | 理由: 回文奖励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9-16 17:24 |
a061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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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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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了解和会遵守!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1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2-11-19 17:24 |
7632571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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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规已学习

意见;无效 失效 载点很多 买下文章以后发现失效载点 头疼

感想;版规很严谨 也很必要 论坛是我们学习和交流的地方
      版规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论坛氛围和秩序
    好的论坛环境就是 尽职的版主+版规的约束+大家的共同努力

      就这些吧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2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3-03-18 20:50 |
hong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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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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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新来的,谢谢版主提供这些规则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3 楼] From:美国ATT用户 | Posted:2013-08-31 16:42 |
qwe94042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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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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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7/9/2011-新版规发布,|看版规、留意见、收雅币(模组区专帖)
谢谢了
终于知道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4 楼]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08-13 11:56 |
jeff8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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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就是 只要遵守版规就不会有意外发生 这对我意义重大 版规我了解 也会确实遵守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5 楼] From:台湾中嘉宽频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5-02-10 03:28 |
uhgyujk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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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因为我不知道该在哪里发问好,所以就在这问了

请问有没有单纯把CS1.6SkinCSO化的模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6-07-18 10:49 |
d55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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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详细阅读板规

谢谢板主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7 楼] From:台湾远传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20-08-18 03:34 |
Flyxx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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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7/9/2011-新版规发布,|看版规、留意见、收雅币(模组区专帖)
嗯 版规自然是要遵守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8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23-05-12 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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