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話禁忌之分類說明_之一 ................ !
禁忌是人類普遍具有的文化現象,對禁忌的認識又是多學科、多角度的,所以禁忌的分類理論上也就有了許多方式方法,有了許多不同的層次和類別。
例如:
從禁忌的信仰根據方面,可以將禁忌分為禁忌物件(禁忌事物)是“神聖的、聖潔的”和“不純的、不潔的”兩大類;
按禁忌主體(執行禁忌者)的禁忌行為(無行為)的方式,可分為:視的、聽的、說的、做的、食的、思的等等若干類;
按時間,可分為原始禁忌、古代禁忌、近代禁忌、現代禁忌、當代禁忌等等;或者分為漢代禁忌、唐代禁忌、宋代禁忌、清代禁忌等等;
按地域,可分為歐洲禁忌、太平洋禁忌、尼羅河流域禁忌、中國禁忌、吳越禁忌、定縣禁忌、丁村禁忌等等;
按宗教,可分為道教禁忌、佛教禁忌、伊斯蘭教禁忌、基督教禁忌等等;
按人種,可分為白人禁忌、黑人禁忌、黃種人禁忌、紅種人禁忌等等;
按民族,可分為漢族禁忌、滿族禁忌、朝鮮族禁忌、日爾曼族禁忌、猶太人禁忌、吉普賽人禁忌、俄羅斯人禁忌、印第安人禁忌等等;
按職業,可分為農業禁忌、漁獵禁忌、商業禁忌、醫藥業禁忌等等;
還可以按年齡,按性別、按物形、按事態等等形式來劃分。
或者,又可綜合某幾方面的因素來劃分。比如詹.喬.弗雷澤著重論述原始禁忌,將其分為:禁忌的行為、禁忌的人、禁忌的物、禁忌的詞彙等等類別。
還有具體到某一種因素的分別,如佛洛德側重於論述人的因素,他將禁忌分為:對敵人的處置、對統治者的禁忌、對死人的禁忌。在圖騰信仰方面,則又將禁忌分為兩個主要方面,即:禁止殺害圖騰動物和禁止與相同圖騰宗族(部落)的異性發生性關係。
在中國,當代民俗學界對禁忌的分類給予了充分的重視。例如陶立璠先生在《民俗學概論》中有論述“禁忌的分類”的專門章節。他將禁忌分為
(1)宗教禁忌;
(2)生產禁忌;
(3)語言禁忌;
(4)一般生活禁忌。
雖然分法比較籠統,有欠嚴整,但卻是最早討論這一問題的學者之一。烏丙安先生在《中國民俗學》中對禁忌的分類則是基於禁忌的民間信仰源的。
他將禁忌大體上劃為五個方面,即:
第一,把大自然中的自然力或自然物看成神聖的不可侵犯的事物,加以崇拜,形成了對日、月、星、風、雨、雷、虹、水、火、山、石等物的禁忌觀念與行為。
第二,把某種動物或植物看作是和本氏族祖先有近緣關係的神聖物,形成了嚴禁捕殺或禁止沖犯等禁忌。
第三,對祖靈的崇拜所派生的關於祖先象徵或遺物的禁忌。
第四,對鬼靈、精靈的崇拜所派生出來的關於所謂鬼、怪之類及其活動場所的禁忌。
第五,對吉凶禍福的命運的迷信派生出來的趨吉避凶觀念所形成的禁忌。
這五個方面,大致可概括為:
(1)自然崇拜;
(2)圖騰崇拜;
(3)祖先崇拜;
(4)鬼神崇拜;
(5)命運崇拜。
這裡的禁忌分類,即是按照這五種生成禁忌的崇拜原由所劃分的。理論系統嚴謹,認識也有深度。只是目前尚未見到全面系統地依此分類法而進行的實際分類成果。
或許是因為這五種崇拜形式在實際生活中有所交融,不易分別而存在一定的困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