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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les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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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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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基层警察之刑法考试准备疑惑
为了小弟人生的幸福着想(关系到能不能娶老婆) 决定在今年去报考四等基层也买了一套考试用书来准备(鼎文最新版)看着发现了很多不解的地方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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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11-01-25 14:13 |
hsung865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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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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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考场上不可能想这么多
而且带到窃盗也只是充版面
考场上先针对问题回答
觉得篇幅不够或者掰不出来
再推其他的
重点在如何破题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1-28 19:20 |
sikad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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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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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纪录是否属于刑法第320条第1项之客体,
(旧刑法第323之准动产

在过去实务有所争议,而后92年刑法删除,
将电磁纪录排除于"准动产"外。

又窃盗系破坏原有持有支配关系,进而建立新持有支配关系。

电磁纪录,具"可复制性",与热能、电能消耗殆尽之特性不同,
在同时建立新的持有支配时,未必同时破坏他人对电磁纪录持有关系,
从而,92年修法将之排除于准动产外。

您得参照
1.刑法第323条新、旧条文比较。(修正理由
2.台湾高等法院暨所属法院 91 年法律座谈会刑事类提案 第 11 号
-----------------------------------------------------------------------------------

这题是有名的实务案例,分数要高,争议要写足,单纯论339-3
可能效果有限。

一、320、 旧323
T:将电磁纪录是否属于准动产?现行法删除,删除理由?
  结论→不该当
二、339-3
  T
  R
  S

又或者如你说言,直接破题,以339-3开头
但内容还须提及旧323之删除理由,

个人不建议初次下笔,就以破题为主,尽量按照三阶答法
待你练习充裕,在来练习破题比较妥当。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1-02-22 2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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