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66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12191219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鲜花 x5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2
本区严禁会员打广告违者扣500元雅币及禁言一个月或张贴色情图文(以刑法235移送法办)
什么是广告文章
1.卖东西的卖方
2.猛推连结部落格或网页(会查个人记录)
3.会员求助(买方)时,卖方出现连络方式
4.假藉提问其他网站或网页以打知名度,回应者全当助威造势(不论首从全部每人送扣500元雅币)
5.交换物品(供.需方都算)
如需广告请至http://bbs.mychat.to/index.php?cateid=563http://bbs.mychat.to/ads.php
第一次扣500元雅币
第二次翻出以前所有文章,每篇扣500元雅币(保证现金变负的)加禁言一个月

会员不得在国考区张贴色情图文,违者轻者扣500元雅币及禁言一个月,以刑法235移送法办为原则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09-11-15 10:03重新编辑 ]


献花 x2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09-07-21 09:25 |
cj414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支持! 表情 表情 表情


多话要有益,少话要有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7-21 09:42 |
sandymof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6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亲爱的版主,我永远支持您
看到广告文章真的很烦,
没营养又浪费我时间....
版主加油!!
表情 表情 表情


「格局决定结局、态度决定高度」
乐观的人,是从挫折中「发现希望」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09-07-25 22:45 |
浮龙共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看过打广告的流言
还真浪费时间
直持版大
绝对遵守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7-26 03:24 |
bpon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事一定要支持版主的啦.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07-26 19:26 |
宝贝七点钟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7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最近真的多了很多打广告的人~
假借分享东西,实替部落格灌水,
这种人真的很要不得喔!!表情
支持新规定啦!!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9-07-28 11:31 |
godfind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5.交换物品(出现卖方)
什么是广告文章
1.卖东西的卖方
2.猛推连结部落格或网页(会查个人记录)
3.会员求助(买方)时,卖方出现连络方式
4.假籍提问x人村网路怎么了,干这啥事,回应者全当助威造势(不论首从全部每人送扣500元雅币)
5.交换物品(出现卖方)
请告知交换物品出现卖方是什么意思?
若单纯交换不涉及金钱算卖方吗?
卖方是指?卖东西或指收受金钱交换物品吗?
如单纯交换东西!不收受金钱算违反第5条吗?
5.交换物品(出现卖方)<这点实在是规定的不清楚..                     纯交换就没有买卖方..       买卖就不是交换物品不是吗?
这样刊登交换物品..不经告知就被扣钱..很难另人心服口服!
规定的不清楚.使人误犯..不经告知被扣钱...
我相信版主当初创设这些不清不楚的规定..用意应该不是在扣人的钱吧!
给解释也好!不给解释也好!这是个国考的交流地方!如果连不涉及金钱的交换物品都不行的话..也罢!枉费了大家对您的推崇!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7-28 13:26 |
12191219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鲜花 x5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什么叫:
交换物品(出现卖方)
以法律定义
就是物品的供给者
求助者贴在解惑区也是有点问题
但为了服务会员从权通融

你在解惑区贴的是27日16点左右
我在解惑区修改的是2009-07-27 13:33
这样没告诉你们吗
就是25日有人如此
我26日才贴出来的(第5项)
解惑区是解决问题会员交流
不是物品交流
你想要换东西
私下处理
不然这里不就变拍卖网了



说难听的
我不喜欢扣别人钱
只喜欢送钱
问题是
检举信一堆
上次内部有人嫌我太慢处理
因假录事事件而有会员受害



我相信版主当初创设这些不清不楚的规定..用意应该不是在扣人的钱吧!
给解释也好!不给解释也好!这是个国考的交流地方!如果连不涉及金钱的交换物品都不行的话..也罢!枉费了大家对您的推崇!


我在这只是个义工
不求名也不求利
如果有人要接
我随时给他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9-07-28 13:55 |
文文文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9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版主有魄力的维护~让这好版干净且能滋养大家~~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8-05 14:28 |
brianyu1976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0 鲜花 x3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支持板主!希望各位会员们能够洁身自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09-11-15 17:5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537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