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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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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關於添附---加工的題目一問:)
甲攜帶值2000元之石頭外出,不慎於途中遺失,石雕家乙誤為無誤主,帶回加工做成石雕,並放置商家丙處代售,定價3800,請問石雕所有權歸屬於何人所有?
A甲
B乙
C丙
答案:A............為什麼?

3800大於2000.......應該是乙的
請指正:)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8-07-07 17:55 |
jade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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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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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814條
加工於他人之動產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材料所有人。
但因加工"所增"之價值顯逾材料之價值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加工人。

故3800-2000=1800,1800<2000
故仍屬於材料所有人
簡單地說,就是要超過原價的二倍,才會屬於加工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8-07-07 21:51 |
jade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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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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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814條
加工於他人之動產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材料所有人。
但因加工"所增"之價值顯逾材料之價值者,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加工人。

故3800-2000=1800,1800<2000
故仍屬於材料所有人
簡單地說,就是要超過原價的二倍,才會屬於加工人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8-07-07 22:00 |
scott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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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相當清楚,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8-07-08 1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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