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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資訊] 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措施6月1日正式實施
考選部再次提醒參加國家考試的應考人,自6月1日起,各項國家考試中,得使用電子計算器做為輔助作答工具之科目,應考人必須使用考選部核定通過之電子計算器,亦即應考人僅能使用考選部正面表列之品牌及機型,如使用非考選部核定通過之電子計算器,依試場規則第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使用禁止使用之計算工具,扣除該科目成績20分。」 考選部表示,本措施正式實施之消息於本(97)年2月公布後,即有部分應考人詢問其現有之電子計算器雖非屬考選部核定通過之機型,惟其功能鍵與核定通過之機型相似,可否於應試時使用?在此,考選部特別聲明,核定通過的品牌及機型,是各家廠商依現行「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規格標準」規定,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檢驗合格證明文件等)連同電子計算器送交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審查小組審查,經開會審議通過後,方能公告為核定通過之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一般市售之電子計算器並未提出申請暨審查程序,故非為合格之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 另亦有應考人表示,部分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之功能鍵不符其平日使用習慣。對此考選部表示,相關規格標準係依「不得具有儲存程式之功能」此一原則而定,其目的在維護考試之公平性;應考人於在學或就業時所使用之電子計算器則強調功能多元、方便使用。此兩者於功能設計之出發點即有差異,因此,考選部呼籲應考人即早準備合格之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並熟悉各項功能鍵之操作,以便於應考時取得高分。同時,考選部規劃將核定通過之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編印成圖冊,供監考人員於考試時逐一核對,應考人千萬不可心存僥倖,攜帶非核定通過之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應試,此舉如經發現,將受扣分處分。 考選部預計此項措施每年將影響約10萬名應考人。目前經考選部核定通過之電子計算器已有46款,相關說明及機型除已印製於各項考試應考須知外,亦登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之「最新消息」或「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措施」,應考人可依自身需求選購適當機型。為增加應考人的選擇性,考選部目前仍賡續受理廠商申請、召開審查會,未來將陸續增加其他機型,並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之「最新消息」公告增列,敬請應考人密切注意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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