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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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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33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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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分享] 窃盗罪
一、保护法益之争议
甲说:窃盗罪所要保护的法益,乃物之所有权与非所有权人对特定物的持有权。所谓持有,乃指对物所具有的事实上的管领、支配关系。对于这种支配关系状态维持的利益,也是窃盗罪所要保护的对象。因此,不管被害人对于物是否是合法持有,并不影响窃盗罪之成立。
乙说:窃盗罪所要保护的法益,就是所有权。至于持有权的破坏,仅是侵害所有的一种态样。因为所有权在实际上的效用,包含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这些利益被侵害,就可以用窃盗罪处理。
二、窃盗罪与侵占罪之区别
窃盗罪与侵占罪从结构逻辑来看,是不能并存的两种行为态样。窃盗罪之成立﹐需要有「持有管领关系的破坏」,而侵占罪则不存在「持有管领关系破坏」的问题,因为侵占罪的行为人以「对物已具有持有关系」为前提。因而,从逻辑上而言,侵占罪所要保护的法益只有本人对物的所有权﹐而不包括持有权。
[ 此文章被kc333151在2008-04-01 20:5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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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
2008-03-30 10:29 |
kc33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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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说
壹、关于财产法益保护之刑法条文及体系编排
贰、财产法益之概念刑法上关于财产法益之保护,可以大致分为两大类
一、对于个别财产的保护:
亦即对于特定物的所有权之保护,最典型的犯罪形态就是窃盗、抢夺、强盗、侵占、毁损罪。此乃着重对财产本身之保护,不管价值如何。
二、对于整体财产的保护-例如诈欺、重利罪、背信罪,或法条中载明「得财产上不法之利益」之情形,例如恐吓得利罪或强盗得利罪。此乃着重财产的交换价值之保护。亦即犯罪将使被害人财产价值的总和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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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8-03-30 10:36 |
zong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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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贴的东西下载后是不完整的无法开启
请重贴否则请还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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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From:欧洲 |
Posted:
2008-03-30 11:20 |
kc33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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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整理第八章刑法320条而已。没有不完整。
有关刑法窃盗罪相关的笔记。
资料完整,解决所有窃盗罪问题。只有窃盗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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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8-03-30 15:05 |
jesscome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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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块 好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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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8-03-30 17:40 |
kc33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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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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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太贵
另有:
[国考公职]精彩刑法四题解题 (2块)
[国考公职]刑法总则 (5块).....79页A4
[国考公职]精选刑法练习考题44题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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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8-03-30 19:34 |
jason6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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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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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
From:APNIC |
Posted:
2008-03-31 18:24 |
zong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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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的标题就是----[资料交换] 甘添贵教授刑法上课讲义第八章 侵害财产法益之犯罪
标题下再以内容说明加限制即有违反消保法
而且内容之限制也可解释为--有关刑法窃盗罪相关的部分---资料完整--解决所有窃盗罪问题
其他侵害财产法益之犯罪部分---亦有说明----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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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
From:欧洲 |
Posted:
2008-03-31 2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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